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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2-796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办发〔2022〕104号 公开日期: 2022-12-20 08:49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63号)精神和要求,推进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坚持数字赋能,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为我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现代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流程规范、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作业效果评估取得新进展,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增雨受益面积达到应保障面积的90%以上,人工影响天气实现常态、高效、安全作业。到2035年,建成装备先进、布局完善、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保障行动。聚焦“生态涵养、民生供水、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需求,结合农业“两区”、森林防火区、水库集雨区、生态保护区等,依托绍兴市级和周边区县作业装备和力量,构建市、区联动,区域协同作业机制,实施区域性、流域性保障作业。

(二)基础业务增强行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建设,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指挥机制,形成作业指挥网,提升科学指挥能力。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探测装备布局,加快布设雨滴谱仪等云降水探测设备,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云水资源监测能力。

(三)作业能力提升行动。争取创建汤浦水库流域数字化协同作业区,建设4个监测与作业一体化智能物联站点,实现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列装全覆盖。加强空域保障和作业通信工作,积极探索大型无人机作业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

(四)作业力量保障行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专业化作业队伍,每个作业单元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强化作业人员劳动保护,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野外作业津补贴和人身意外、公众责任保险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合理待遇。

(五)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优化作业实施办法,建立问题调处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的集中储存和领用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备案,强化弹药购买、运输许可和临时存放、运送、发射等环节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数字应用协同行动。配合上级气象部门建立“数智人影”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协同应用,形成高效的业务流和数据流。建立大数据智能决策平台,集成作业监测、计划、指令、效果等信息,实现可视数智指挥。建立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实现作业人员、车辆、装备、弹药等数据的动态监控,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建立年度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布局、指导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规则和矛盾调处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力量,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作业指挥和技术研究。

(二)加强投入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和作业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发。各需求和受益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素支持,协助推进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作业机制,保障流域性、区域性作业活动顺利开展。强化气象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联合制定作业方案,开展灾情监测、作业需求、情况通报及效益评估等工作。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在城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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