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动态>图片新闻
上虞非标电动自行车“新旧更替”进入倒计时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2-12-20 10:16 字体:[ ] 信息来源:上虞动态

12月14日一大早,市民陈先生骑着自己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来到位于人民中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置换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下个月非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能上路了,我赶紧来换一辆。”陈先生如是说。

341bc6699d29aff64e24de1518e54d4.jpg

原来,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近日,不少市民陆续前往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淘汰置换点,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自条例出台之后,店内就开始不再售卖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了。临近年底,最近来店里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的顾客非常多,一个月能卖出上千辆。”某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经理告诉记者,非标电动自行车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和防篡改技术,部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还存在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能,存在一定的交通、消防安全隐患。

6255565018ab7c537820d3199f804d1.jpg

“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有长达2年半的过渡期。”记者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对于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我区一直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立法两年多来,公安交警部门紧抓《条例》实施契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据统计,今年我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72998张,自《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上牌84296张,此外,提前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194013辆,淘汰比率为67.84%。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抓紧时间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因违法上路被处罚。

a76043630ca2cc3b93f6bb0d7bdf70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