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领域 >>住房保障
索引号: 002590593/2022-796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2-20 09:10
发布单位: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编号:( 2022) 07 



金南苑相关业主:

绍兴市上虞区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南苑住宅小区、□大厦)于20140618日按规定交存了物业保修金301138.00元,目前该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八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中心拟经公示后退还物业保修金余额301138.00元。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 30 天,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1月 19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2506225;联系单位: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科)

公示期满相关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退还物业保修金。

特此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2 12 2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