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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区外1例阳性感染者曾在我区活动,请相关人员积极主动报告并做好核酸检测!
发布日期:2022-12-05 09:12信息来源:上虞发布

2022年12月1日,上虞区接报区外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曾在区内有活动轨迹,现将该感染者在虞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8日

16:36从小越华吴路方向自驾来虞;

17:20进入百官街道新大通购物中心(车停地下车库);

17:25新大通购物中心二楼上厕所;

17:32哈根达斯(新大通店);

17:53离开新大通购物中心;

17:57曼妙午后就餐,20:09离开;

20:25小越易家福超市购物,20:45离开;

20:51 自驾从小越华吴路离开上虞。


请与以上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配合做好流调,并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连续三天到就近“愿检尽检点”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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