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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22-79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12-06 18:16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有效性: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我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现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经研,决定实施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积极打造我区“五张金名片”。

二、制定过程

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浙民养〔2021〕16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扶弱工程的通知》(虞政办发〔2021〕24 号)、《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浙民养〔2021〕16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0〕7 号)等文件进行编制,2022年7月形成最终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扶持、工作要求。

1.文中“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对城乡低保低边家庭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按125元/月·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纸质券),对6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低边家庭中失能、失智的,经评估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参照我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发放,分别按500元、250元、125元/月·人发放。

2.文中“智慧养老院”为按照“网络全面覆盖、两码贯通使用、数据共建共享、设备适配适用”,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智慧安防等“五位一体”应用场景,实现养老服务提效率、提服务,降成本、降风险,促进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让在院老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入住体验。

3.文中“养老服务设施设备补助措施”包括智慧化建设补助、康养联合体建设补助、认知症专区建设补助、“老年食堂”提质扩面补助四方面。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解 读 人:丁福军

联系电话:822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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