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局监管能力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集日期: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2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上虞区恒利东四区26幢,联系人:贺雷,联系电话:0575-81280622,传真:82191212)。
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主体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法律政策 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 制定《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局监管能力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科技法规科 | 2022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2022年1月-2月拟定初稿;3月公开征求各部门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印发实施。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2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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