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区委办[2021]5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和部门审核,现将2021年度文化产业资金(第一批)补助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0575-82319985。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2021年度文化产业补助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