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打造国企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交易监管闭环管理——上虞区国企采购创新做法

发布日期:2022-02-15 15:34 信息来源: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访问次数:

国企采购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上位法边限不清,一直以来,国企采购未纳入集中交易场所,存在交易方式不规范、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为解决上述弊端,上虞区自2019年将国企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通过多种创新举措,不断规范国企采购领域交易行为,实现交易、监管、服务全域全程数字化、一体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落实国企采购人员安排,明确人员职责,做好配合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业务咨询等工作,保障国企进场项目顺利推进。设置咨询专线,为国企采购采购人、供应商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组织国企采购业务培训,加强对国企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引导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以专业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国企采购工作。

二、依托电子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建设上虞区国有企业采购云平台,采购人在线完成采购项目登记,供应商在线完成报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小组在线完成项目评标,通过线上不见面开评标模式完成全部交易过程。针对国企小额零星采购,建设上虞区国企采购网超平台,建立统一的商品标准体系,实现供应商库、商品库全区共享,简化业务流程,提升采购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开展采购档案系统建设、业务培训系统建设,对采购档案的收集、移交、统计等实现全过程标准化信息管理。

三、整合全区资源,打造阳光平台。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专门开设国企采购栏目,为所有国有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为限额以上项目提供场所等方面服务,助力国企采购领域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交易平台。对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绍兴市建立的全市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和专家资源共享。

四、强化平台监管,创新监管机制。为加强上虞区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制定《绍兴市上虞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限额以上进交易中心开展采购活动的国有企业采购项目进行管理。对限额以下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咨询服务。编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书面评分考核,不定期进行线上考试,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优化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