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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45/2022-724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2-23 17:50
发布单位: 区经信局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念好“两业经”,推动全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经信局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制定过程

我局于今年年初着手开始新一轮企业培育政策的制订工作,三月份形成初稿后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初步成文;后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意见,着手整合现有经信局负责执行的所有产业政策,六月初形成初稿,先后经历过多次讨论、修改;在书面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分别举行企业家代表、乡镇工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意见征求会的基础上,我们又对政策条款进行反复斟酌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并已递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特色产业体系建设:(一)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二)全力推进产业数字化。(三)推进建设集群强链。重点培育智能电气、专用设备等八大产业集群,每年动态认定“三个一批”企业并对名单内企业进行奖励;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各类活动项目(包括外出招商、人才引进培育、组织节会、各类培训等),根据实际支出给予 50%的经费补助,单个协会的项目补助经费不超过 100 万元。(四)加快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全面实施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和印染产业提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实现资源最佳配置。(五)扶持历史经典制造业(黄酒、伞件)企业发展。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

2、优质平台体系建设:(六)支持园区提档升级。(七)支持美丽园区创建。具体按照《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20〕1号)所附《上虞区美丽园区实施方案》执行。(八)支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从认定、盘活、建设、改造、集聚、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等十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具体按照《关于激励促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政策意见》(虞政办发〔2020〕57号)执行。

3、现代企业体系建设:(九)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开展“雄鹰行动”培育计划。(十)打造“隐形冠军”企业。(十一)培育创新成长型企业。(十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4、高效投资体系建设:(十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十四)加大工业机器人购置应用。(十五)重点支持标杆示范引领。

5、融通创新体系建设:(十六)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十七)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十八)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十九)支持医药产业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具体执行《关于加快现代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虞经开区〔2017〕76号)。(二十)鼓励军民融合创新。

6、绿色发展体系建设:(二十一)支持绿色循环发展。(二十二)引导亩均效益领跑。(二十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十四)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

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咨询电话

0575-82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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