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小越街道 >>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22-725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01 15:25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小越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工贸小越,品质小越”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我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高度重视,带头学习。街道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动全街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学法,广泛普法,创新法治教育载体。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街道机关干部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来抓,全年召开党委中心组法治学习12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确保全体领导、干部学懂、弄通、用会重要法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普法教育精准化、全覆盖,深化拓展“法律七进”,组织小越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站所,分批次利用重点时间节点和节假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8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送到老百姓身边。

二是依法抓好平安建设。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建立综治联席会议、领导信访轮班接待、律师参与化解制度等,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调处信访矛盾、解决问题。完善发案红、黄、绿三色预警管理机制,落实疑难复杂信访包案责任制,将信访案件化解在本街道、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全年排查化解信访700余起,化解各级信访积案7件,积案化解率达100%

三是严格执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力量,全年开展执法活动六十余次,有力打击了辖区内违法活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发动全员参与执法考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应考尽考、全面覆盖的要求,发动全街道机关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证考试,12名干部通过取得行政执法证,申领行政执法证13本,全街道现有有效行政执法证50本,持证率达到87%,有效充实执法队伍、显著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参谋,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在合同签订、文件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消除法律风险,全街道无因法律原因造成的违规违纪、舆情、信访等问题发生。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持续增强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彻底打通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街道干部队伍结构老化,经验主义思想抬头,干部队伍懂法、用法意识不足。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不到位。农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出现矛盾冲突、利益纠葛时,经常出现“认自己的理、不认国家的法”现象,阻碍司法、普法工作开展。三是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慢。村民依法管理农村事务参与性还不高,部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规民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激励办法,阻碍法治进程向最基层延伸。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小越街道将继续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法治建设上见真章、出实效。

一是主动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遵章守纪,提升依法治理“软实力”。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督促法律顾问参与业务办线执法、政策性文件制定等过程,发挥顾问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提标扩面,上好法治教育“必修课”。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普法教育工作制,保证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继续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务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实效。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