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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42/2022-727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15 08:42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法治上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依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深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为打造“重要窗口”贡献卫生力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2021年法治上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及考核评价细则,专门印发了《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上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专门落实,督促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依法行政、规范执行。

2.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将其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先后组织局领导、机关干部集中进行了《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并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

3.加强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区委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自觉地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上来,确保全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4.积极履行部门普法职责。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农民和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落实单位普法责任,构建大普法格局。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世界献血日等契机,广泛开展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做好系统内职工疫情防控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广大群众和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此外,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针对我区民宿公共卫生监管,在上虞电台录制以民宿公共卫生为主题的《以案说法》栏目1期。

(二)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

1.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质量。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实施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2021年共计受理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441件次(其中,高频办理事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53件次、医师执业许可488件次、护士执业许可751件次,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439件次),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100%在承诺时限或法定时限内办结。

2.推进多部门协同管理(办理)“一件事”。结合部门法定职能,共计梳理多部门协同办理事项 15件、多部门协同管理事项 6件。

3.深化医疗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4家区级医院全面落实省定的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从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提升智慧结算能力、优化检查检验服务、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提升后勤服务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便民惠民服务质量。2021年,4家区级医院预约就诊专家号按时就诊率96.48%、普通号按时就诊率94.79%;门诊智慧结算率82.82%,病房智慧结算率77.6%,检查智慧预约率100%。

(三)切实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谁起草、谁清理”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力度。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并按上级部门要求,不定期对以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未经明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局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重大行政决策按法定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1年共对下属医疗机构3个涉及民生项目按要求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此外,单位常年聘请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各科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为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保障。

3.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积极关切回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度,区卫生健康局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218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规范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强化事前公开,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工作职责与权限、执法依据、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程序、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规范事中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范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合法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执法文书格式与审批程序,出具的文书包含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主动向当事人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加强事后公开,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天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处罚信息。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双随机检查、投诉举报查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日常检查等全程使用行政执法仪录音录像。及时将执法记录音频、视频存档保存。
  3.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共对33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对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方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4.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强化专项督查,全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能,针对全区集中隔离点、医院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消毒产品等多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做好日常巡查,对全区352家医疗机构全覆盖巡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科学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复诊以及正常诊疗活动。三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指导,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开,避免行政检查“不作为”“乱作为”“随意作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工作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部门间联合查处力度有待强化;普法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载体还不够丰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等。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上虞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到高水平健康上虞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1.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保障。进一步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加强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合作,有效增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2.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及时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和公民健康教育。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查纠力度。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相关监管数据归集,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信用监管机制。加强非法行医等医疗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诚信意识。

4.不断丰富普法载体。结合部门实际,谋划、出台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构建大普法大健康理念。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普法活动,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法治观念,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效能。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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