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决定在全区范围实施“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层单元一律严查严管。迅速开展大排查,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虞返虞人员进行逐户排摸,核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地区来虞返虞人员一律自主申报。凡近14天内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来虞返虞人员,一律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或扫描“绍兴防疫申报平台”或“重点地区来返虞登记”二维码,如实进行申报,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理。严格落实居家健康观察人员管控,不能离开住所,如遇就医或核酸检测实施闭环转运。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四、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近期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的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的通风消毒。
五、公共场所一律严管严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客运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承载量的50%。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院、剧院、旅游景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各类商业机构要暂停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
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一律暂停。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
七、人员聚集活动和会议原则上一律暂缓。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原则上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医疗机构、药店一律落实哨点责任。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全区各类药店禁止销售各类退热药,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疫情监测药品的人员,须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药品不得代购。各类药店在销售上述药品时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广大市民一律做好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剂加强疫苗,尤其60岁、80岁以上人群更要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十、“四方责任”一律落实。属地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