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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5XF/2022-73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22 15:56
发布单位: 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2021年下管镇农村环境提升
“惊雷行动”的通知

行政联村组

全面五星达标、3A争创”迭代升级,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代美丽行动部署,对照“一分两清三化”的评估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各村卫生死角、房前屋后堆积物等老大难的环境问题,结合之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整治标准,切实补足短板全力打造锦绣虞南示范带,经研究,决定在各村实施农村环境提升惊雷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实施主体及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主体为第三方保洁整改公司,各行政村全程指导监督协调配合原则上要求在4月16日前完成全面清运整改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实行地毯式摸排,结合专项评估标准要求,重点解决卫生死角、房前屋后堆积物、影响村容村貌的老大难问题。超过时限的不再予以补助,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需要选择性申报第三方保洁整改。

二、整改要求

1、各村要明晰整改点位严格按照“一分两清三化”的评估标准要求做好点位摸排,并全程监督、指导第三方进行卫生清运工作,在攻克卫生死角过程中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各卫生死角点位都要对该点位整改前后进行拍照固定,填写附件一的相关表格,以备镇督查组在整改工作检查时出示

3、镇各联村组负责第三方整改的督导工作,事前事后及时进行联系督导,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进行,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三、相关补助政策

本次农村环境提升:第三方整改项目的补助标准以70%为基准(镇级资金拨付总支付金额的70%给村,由村统一支付给第三方)。其中常住人口1300人以下的村(东里、联新桥、芦山、新庄村),第三方整改总费用不得超5万元,工期不得超过4日;其中常住人口1300人以上的(振新、新民、洙凤村、前溪岙、兴南村),第三方整改总费用不得超过7万元,工期不得超过5日。在4月份镇环境卫生专项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行政村补助标准上浮至80%,排名后三位的行政村补助标准下浮至60%(4月环境卫生专项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的行政村,不列入下浮名单)。

规定时间内完工,整改前后照片实拍记录完整的,经村初验、验收合格,镇政府规定的补助比例下拨补助资金。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21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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