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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56/2022-72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市监〔2022〕6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03 16:04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2021年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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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综合执法队: 2021年度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做好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范围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在全区范围内共抽取了156批次产品。其中,塑料制品和食品用纸容器产品15批次,学生用品商品12批次,节水器具产品17批次,燃气具等相关产品11批次,电动自行车及配件10批次,消防类产品15批次产品,配装眼镜等相关产品12批次,成品油等产品41批次,电线电缆产品8批次,照明灯具产品15批次。 二、各商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1.塑料制品和食品用纸容器产品共抽检15批次,其中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4批次,塑料垃圾袋3批次,一次性纸吸管3批次,一次性纸杯3批次,一次性纸碗2批次。共计合格品为15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2.学生用品商品共抽检12批次,其中儿童玩具6批次,儿童文具6批次。共计合格品为12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3.节水器具产品共抽查17批次,其中陶瓷片密封水嘴5批次,淋浴用花洒3批次,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直角阀5批次,坐便器2批次,蹲便器2批次。共计合格品为17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4.燃气具等相关产品共抽查11批次,其中燃气软管3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4批次,燃气灶具4批次。共计合格品6批次,不合格品5批次,其中燃气灶具不合格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4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54.55%。燃气灶具不合格项为能效标识、标志、结构、热负荷。不合格原因有:1.灶具没有配备安全紧固具应配有安全紧固措施(抱箍),如果没有使用抱箍,在使用灶具过程中容易发生燃气导管漏泄而引发的安全隐患。2.制造厂家标识的在额定燃气供气压力下,使用标准状态下基准气时灶具的热负荷的设计值,即家用燃气灶具每个灶眼设计的燃烧功率,标准要求实测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误差超过±10%。本次共抽查4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品,合格0批次,不合格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0%。这基本反映了我区市场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品质量不容乐观,质量令人堪忧,主要不合格项目有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结构、调压静特性、机械强度、机械耐用性等项目。造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由于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有意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劣质的原材料加工产品以及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出厂时未按要求进行检验等。 5.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共抽查10批次,其中电动自行车2批次,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4批次,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4批次。共计合格品为10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6.消防类产品共抽查15批次,其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批次、有衬里消防水带3个批次、消防水枪3个批次、消防接口3个批次,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2批次。共计合格品13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86.7%。不合格项目有试验前检查、干粉灭火剂性能试验(第一主要组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有:1.电器线路的老化。2.从经济成本出发,磷酸二氢铵的成本较高,一些生产厂家投机取巧,会降低磷酸二氢铵的含量,或者用其他辅料代替,从而导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干粉灭火剂性能不合格。3.厂家仍按照已作废标准GB 13532进行生产,降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灭火效果,甚至损失灭火效果。这种灭火器一旦流入市场,在火灾现场使用时后果不堪设想。 7.配装眼镜等相关产品共抽查12批次。其中配装眼镜6批次,镜片6批次。共计合格品为12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8.成品油等产品共抽查41批次。其中加油站车用油油品23批次,车用尿素10批次,自备油库油品8批次。共计合格品40批次,不合格品1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97.5%。不合格原因是硫含量和多环芳烃含量。 9.电线电缆产品共抽检8批次。共计合格品8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10.照明灯具产品共抽检15批次,其中自镇流LED灯6批次、灯具9批次(可移式LED灯具3批次、固定式LED灯具4批次、嵌入式LED灯具2批次)。共计合格品10批次,不合格品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66.7%。不合格项目有功率因数、机械强度、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不合格的原因有:1.电路用于交变磁场转换的无功功率大。2.制造商对生产线上的设备参数控制不严、检测手段缺失所致。3.没有在电源输入端涉及滤波电路。4.没有进行电子电路优化涉及和使用劣质的元器件。 三、后处理要求 (一)加强对合格率较低的商品,如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品、照明电器等产品的监控,特别是几个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点位,多环节监控产品质量,强化专业市场整顿,注重诚信与法制,打假扶优,净化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 (二)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销售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并进行产品溯源,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 (三)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假冒伪劣产品,督促与规劝销售商从有获得3C资质的厂家进货,使无证、假冒产品失去生存滋养的场所,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附件:2021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企业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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