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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56/2022-72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市监〔2022〕11号 公开日期: 2022-03-03 16:19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排烟风机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各有关生产单位:

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发挥监督抽查促进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排烟风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抽样。绍兴市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工作人员持本文件到企业生产现场,从合格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产品抽样时间为3月份,季度代码为“221”,检验报告委托单位填写“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产品检测。按XF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开展风机耐高温试验。此次专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承担。

   三、数据分析要求。绍兴市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对所抽检产品质量进行分析,于2022年 9月30日前将检验结果电子数据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含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具体工作要求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现场检查。抽查人员在抽样检查的同时要重点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应立即控制现场,及时报告。

    五、本次专项抽查是履行“从源头抓质量”工作职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举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律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费,被抽查单位主动免费提供样品除外,不合格产品的复检费由被抽查单位先行承担。各有关生产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抽查的各项工作。

 

附件:

1.监督抽查计划

     2.抽查企业名单

     3. 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生产领域抽样方案(消防风机)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虞市监〔2022〕11号附件3.doc虞市监〔2022〕11号附件2.doc虞市监〔2022〕11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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