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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71511229/2022-72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03 14:48 | |
发布单位: | 区气象局 |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1年,上虞区气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对标新要求,推进新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的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现将上虞区气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 二、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 制定并公布《上虞区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数字化手段推动上虞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烟花”台风和“8·21”短时强降雨气象服务过程进行全面复盘,针对当前我区气象服务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研发包括雨、风、积雪、能见度、雷电等多种气象要素,集高时空分辨率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于一体的“风调虞顺”数字化气象应用平台。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化气象“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事项比例均达100%。 三、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精神,在两项违反施放气球资质和安全管理的两项处罚划转综合综合执法部门的基础上,继续将违反升放气球资质和活动、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或设施、非法发布传播气象信息、违规使用气象资料等气象领域的19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综合综合执法部门。4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一起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我局按照《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工作运行规则》等9项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落实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技术支持、案情通报、业务培训等协作配合机制。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全区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全覆盖,“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检查率、事项覆盖率均达到100%。公布全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68家,实施“互联网+监管”检查172次,排除隐患数73个。与市监局联合开展对加油站的跨部门联合监管5次。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八五”普法开门红。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以世界气象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联合应急、水利、卫健、自规、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发放普法宣传材料、讲解法律法规、开展普法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气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氛围。创新普法载体,制作的“依法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动画荣获全省气象部门普法动画及短视频大赛三等奖。 六、存在问题及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在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气象部门是科技业务型部门,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无专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增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还不够新颖,侧重于理论灌输,需要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宣传方式,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二要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三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新时代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气象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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