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129988/2022-726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办综〔2022〕5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08 15:22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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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全力建设现代化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现下达2022年度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方式及范围 1.财政专项政策资金检查(含会计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对5个项目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2.省市区联动监督检查项目: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组织实施,由区财政局直接检查,或根据上级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 3.其他检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1+X”专项督查,问题线索事项专项核查和信访举报核查等。 (二)时间安排 1.7月底前,完成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意见。 2.省市区联动项目和其他检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结果应用 1.区财政局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或通报检查结果;项目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区财政局。 2.区财政局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后,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总结检查情况,提炼做法经验,报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二、预算绩效评价 (一)评价方式及范围 1.部门和单位自评: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所有部门预算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乡镇人民政府(不包括街道及“两区一镇一办”)对本级政府2021年度财政运行情况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具体安排另行发文布置。 3.财政“小切口大牵引”项目绩效评价:区财政局牵头对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展绩效评价。 4.财政部门再评价:在部门自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以重点评价、集中抽评和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方式,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各部门开展的重点项目以及区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等开展再评价。 5.省市区联动评价: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绍兴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对“5+4”政策体系落实和“1+9”专项政策等开展省市区联动评价。 6.部门整体评价: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并向区财政局报送自评报告。 2.9月底前,乡镇人民政府完成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区财政局完成相关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第三方机构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评价,并向区财政局报送评价报告。 3.10月底前,区财政局完成集中抽评工作,并于11月底前通报抽评情况。 4.省市区联动评价项目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结果应用 1.各部门完成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后,将自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区财政局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或通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完成评价工作后,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总结评价情况及相关做法经验,报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过“紧日子”,把预算绩效和财务管理作为提升单位资金管理水平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务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时高效推进。各部门单位是项目实施和政策执行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项目自查,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财政部门是实施绩效评价和项目检查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自评自查结果开展绩效再评价、财政再检查,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加强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以查促改,并以销号管理形式逐项抓好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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