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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22-736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0 08:51 | |
发布单位: | 区教体局 |
上虞区“十四五”时期推进湾区教育“新高地”路径和重点工作研究 | ||
“十四五”期间,上虞教育将继续把教育放在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以“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为契机,围绕“办有品质的活教育,打造教育新高地”的目标,传承和创新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思想”,不断优化“教在上虞”氛围,持续打响“学在上虞”品牌,提升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如何将教育的资源要素效益最大化发挥,促进教育优质资源的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是教育体育系统优化区域生产力的重要议题。就目前而言,我区城镇学校布局不足,农村小规模学校数量太多,影响办学效益的整体体现。为进一步提升教育均衡水平和公平系数,切实提升教育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好的教育的向往。“十四五”期间,一方面继续加大网点布局力度,逐步减少小规模学校,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进一步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突破校际壁垒,促进学校纵向衔接、优势互补,构建有利于教育品质整体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积极培育的教育生态。通过试点探索与面上实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上虞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到2024年,全区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得到深化,集团化办学新机制基本形成,成立一批以“跨域突破、区域互通、师资盘活、技术带动、治理跟进”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基础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成为全区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形成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上虞模式”。 1.深化紧密型一体化办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一体发展”的紧密型一体化办学新路子。扎实推进名校集团化、跨乡镇教育集团、高校基础教育集团、教育发展联盟、镇域一体化、学区化、九年一贯制等集团办办学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实现紧密型一体化办学效益最大化,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继而创生新优质教育资源,提高紧密型一体化办学的整体效益。一是追求核心理念深度融合,提高集团内部凝聚力。要在发展方向、思想认识、核心理念、价值诉求等方面达到高度一致,集团内部各校要依据紧密型一体化办学确立的核心理念选择兼具校本特色的发展思路,真正实现深度融合。二是追求管理机制深度融合,提高集团运作执行力。推进紧密型一体化办学,应当将优质学校的管理机制拓展输出,使其他学校能够共享核心学校的管理经验,借鉴、融合优质学校高效的管理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集团校发展规划研讨机制,重大事项研究讨论机制,教学研讨机制、名师工作室引领机制、教师研训一体化机制等,提高集团运作效力。三是追求评价考核深度融合,提高集团发展原动力。局层面要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既考核集团校的总体发展状况,又考察集团校分校的提升水平,强化内部协作,努力实现每一所学校尽可能地发展。集团层面要实施对师生、学校发展的综合评价,激发全体师生的主观能动性。 2.大力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一要积极做好创建工作。要关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首批体育现代化区创建、省、市现代化学校创建、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等四项创建工作的重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要持续跟进;实施“一校一策”方案,力争消除超2000人办学规模的学校。不断提升学校间资源配置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力争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确保创建成功率。二要继续加大校园建设项目投入力度。排列“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结合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优质教育资源扩容、学校规模的扩大等路径,有效提升我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实现全区教育均衡发展。三要深化课改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大会上提出的“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着力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做强义务教育,做优高中教育,做精职业教育,做活民办教育,不断深化以“活教育”为核心的课程改革。四要积极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新建上虞城市学院,实现各乡镇街道现代化成人学校和老年大学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3.持续推进“春晖文化”建设。抓住大湾区经济时代机遇,以融杭联甬接沪为契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春晖教育改革创新,做精做优、做强做大春晖教育品牌,提高在全省范围内的竞争实力,努力打造教育高地。做精做靓“春晖讲堂”品牌,与时俱进,弘扬春晖文化。以春晖中学为原点,依托春晖文化,置入产业功能,将泛白马湖区域建设成高品质的科创基地、文创中心、农创花园、研学营地。建成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春晖教育、文创、研学高地。一是做优春晖教育。完善“人文春晖”教育体系,拓宽师资引进渠道,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优质教练团队。树好“春晖体育”品牌,使“美在运动”成为春晖教育亮点,使“学在春晖”教育品牌拥有广泛影响力。二是做靓春晖讲堂。继续聘请国内外名家大师来春晖讲学,重现上虞白马湖畔昔日“文人雅聚、名人荟萃”之盛象。春晖讲堂每年举办10期以上。由区委统一设置和举办“春晖大讲堂”,使春晖讲堂成为国内外中学教育界的知名学术品牌。三是做精春晖文苑。以城山融合为规划愿景,以春晖中学为原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倾力打造春晖特色文苑。实施产业提升发展项目,使之成为传承发扬春晖文化的主平台和春晖人才回归的重要企业孵化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春晖周边营造充满魅力的生态空间;实施旅游景点打造项目,打造未来创意休闲度假村。四是做实春晖营地。利用春晖中学文脉资源和白马湖、象山、春晖村等人文自然资源,建成可同时容纳1000人以上的研学营地。形成春晖研学实践新模式,打造春晖文创研学新高地,努力将春晖文创研学营地建设为省内外知名的研学营地(基地)。 二、打造湾区“活教育”品牌 以“办有品质的活教育,打造湾区教育新高地”为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引领;以陈鹤琴先生“活教育”经典理论及其他虞籍教育家思想精华为传承。以“活”作为核心工作要领,以“活”促改、以“活”显特、以“活”创优,统领激活区域教育改革。以学生为中心作为教育教学改进、改变、改造的起点;深化体制机制、育人方式、课程课堂、师资队伍等综合改革,使办学意识、机制改进、办学要素、教学研究、部门协同等形成合力,实现现行育人方式的全方位改进及教育质量的“轻负高质”。通过探索、梳理逐步使“品质活教育”成为扎根上虞的活品牌,与时俱进的活理念,面向未来的活实践。 1.提炼多层面“活教育”改革的基层典型经验和成果。以培养“活学生”为目标。围绕“活跃·活力•活学校”建设,继承、创新“一校一品”传统办学特色,以校为本内生发展、一校一策全体推进、重点培育示范引领等方式引领学校自觉实践活教育思想,走品质化办学之路;使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活教育的育人方式形成较为稳定的常态。围绕“活动·活泼·活课程”建设,用“活教育”的课程论为指导,活化课程资源,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体系化的进程。围绕“活学·活教·活课堂”建设,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内生发展动力,大办倡导“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方法论,形成我区教师“活课堂”实施准则。总结形成在学校办学、课程建设、评价创新、教师培养、家庭教育等各个重要领域的典型经验与成果。 2.改进多维度“活教育”实施的发展保障机制。改进完善现有各类教育发展保障和评价机制,完善学生培养、名师培育相关制度,改进课程、学生、教师、学校评价制度,建立活教育发展和研究的资金优先投入机制和发展成果奖励机制。形成与“活教育”配套的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评价和保障机制。 3.探索多元化促进教育品质发展的体制改革之路。以活的思想,盘活存量学校资源,精准教育布点,加快优质教育供给,扩大优质资源增量。以活的思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以活的思想,深化教育公共服务改革,让群众、师生更方便。以活的思想,善借高校理论优势、名校科研实力,探索集团化、合作化等办学新路子,提升上虞各类教育的品质。 4.初步形成新时代“品质活教育”内涵体系。挖掘“活教育”经典理论潜在价值,提升“活教育”理论层次,丰富“活教育”实践路径,充实新时代“活教育”的思想体系和内涵。努力将上虞教育打造为杭州湾南翼学生全面发展的先行先试地,形成具有上虞特质、湾区品质的新时代“品质活教育”区域品牌。 三、高标准普及优质学前教育 到2025年,高标准普及优质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布局基本到位,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相对充足;完善城乡幼儿园统筹管理机制和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学前三年入园率、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教师资格证持有率、等级幼儿园覆盖率四个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80%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研究和制订《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1.优质学位扩容增量 一是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扎实实施《绍兴市上虞区学前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0-2035)》,超前谋划区域学前教育发展,适时调整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按照构建“保基本、广普惠、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把幼儿园列入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建设。二是规范小区配套园管理。修订完善《绍兴市上虞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把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范围扩大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提高小区配套园建设标准。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立项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将建设重点放在乡镇(街道)以下规模较大的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居区,合理规划、新建改建中心村幼儿园或村幼儿教学点,农村幼儿园公办园比例达到80%。四是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渠道。制订《绍兴市上虞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完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优质学前教育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优质学前教育领域,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公民个人等捐资助园或投资举办学前教育,大力促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 2.学前教育质量提标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联盟园所以优扶弱、以城带乡的模式,充分发挥城区和乡镇优质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健全学前教育管理和研训网络,充实学前教育队伍力量,加强园本研训。继续实施新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采用“名园+新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促进新办园快速提升办园水平。引导城区弱小的普惠性民办园,通过联合办园、集团化办园等模式进行重组,促进均衡优质发展。 (2)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深入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目标,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加强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创建一批科学保教工作示范园。科学制订幼儿膳食营养标准。 (3)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按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同步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小规模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在园幼儿99人及以下的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在园幼儿100—299人的按300人拨付公用经费,300人及以上的按实际人数拨付公用经费,公办分园、下属园增量部分按上述标准的50%拨付。在此基础上逐年递增。 (4)加快等级幼儿园建设。继续设立幼儿园升等奖励。按照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重点加快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创建。对升等幼儿园按办园规模一次性分别奖励省一级10至20万元、省二级5至10万元、省三级2万元。 3.学前教育普惠扶持 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质量鉴定、财务审计和奖补政策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引导其规范办学,提升质量。 一方面实施公用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收费标准和办园质量进行认定,Ⅰ类园享受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同等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园舍维修、场所租金、教玩具、保教生活设施设备、教师待遇及社保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开展结对帮扶。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教体局从公办幼儿园中挑选优秀骨干教师担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业务联络员,指导开展保育教育工作。为每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安排1-2所优质幼儿园(省二级及以上等级园)进行结对帮扶。积极探索公办、民办幼儿教师交流的有效办法。 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产业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两个方面着手,整合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循序渐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学校、专业布局,完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经过5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传统单一的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到2025年,建设若干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专业设置紧密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重点打造1-2所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引导学校加强区域有需求、行业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专业(群)建设,争取建成2-5个省内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专业(群);建设名列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前茅的领航中职学校。 1.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多主体参与的职业教育模式。聚焦上虞八大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战略,着力服务提升上虞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需求,积极争创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支持举办与区域产业发展密切对接的高职院校和高等研究院。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建设政府与企业共建的职业院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 2.建立“互联网+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提升校园环境与应用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形成协同开放的现代化校园生态。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及实训的融合创新,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与交流,利用智能学习空间、个性化学习支持服务等,强化信息技术对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教学与管理的自我诊断与改进,以信息化推进职业学校教育治理现代化、标准化、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学校整体上实现智慧运行。 3.深化产教融合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对接上虞产业地图,职业教育逐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布局加紧布局新兴专业,加强引导开设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领域相关专业。同时调整关闭部分专业。扩大紧缺人才培养规模,针对已有专业设置但人才缺口较大的专业,如机电化工、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通过新增专业点、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在职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力度和规模。从学校和政府两个层面优化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为深化产教融合提供制度支撑。 4.优化科技创新为特色的现代化职教体系。结合中职教育和终身教育布局调整优化,做精中等职业教育;结合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做强高等职业教育,做实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实习教育,强化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建立覆盖全体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学校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五、深化教师队伍建设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规划目标,提高各学段教师的学历层次。根据各类教育发展要求,科学配置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及薄弱小学科建设等师资。实施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确有专长的高层次、高学历教师。严把新进教师质量关。逐年加大校园招聘的力度,不断提升新教师招聘质量。幼儿教育教师,除少量学前教育大专外,其他人员全部要求达到本科学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中新增教师中有30%具有研究生学历。加强职后培养,继续举办小学教师专升本学历提高培训班,鼓励和支持中学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进修。与杭师大合作继续培养面向农村学校的小学全科教师。扩大男性教师招收比例,逐步改善中小学,特别是小学教师的性别结构状况。 2.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同培养目标要求,调整完善教师编制标准和核定办法,公办幼儿园全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增加总量,优化结构,着力解决编制不足问题。完善人事制度管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制度和聘用办法,加强资格登记、定期注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等机制,逐步打破教师资格和职称终身制。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坚持统筹兼顾、资源均衡、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与我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学校聘期考核、绩效分配等人事管理办法相衔接。进一步扩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范围,向学校赋权,有效促动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实施校(园)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园)长职级制,实现校(园)长专业化。 4.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一是创造成长的机会,选派骨干校长、教师参加省培、国培、出国研修。抓住每一个培训的机会,精挑细选,追踪调研,让这些培训成为我们的窗口,成为我们探索专业成长与交流的“丝路”,培养更多的教师成长为我们的“领头羊”,为全区教师引入新鲜血液。二是建设成长的平台,推动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研修,分三级辐射,打造“ 同心圆”效应;实施名师精英培养计划,加大名师精英的培养力度,组织特级教师培养班,借助高校培养与高规格培训,打造“最强”名师团队;开展“名师高徒”活动,打造“骨干”梯队。三是激发成长的动力。加大名师表彰奖励力度,三年一届,评比“上虞区名师名校长”,每年进行奖励,激发名师的立志进步与愿为表率的热情。四是提高成长的空间,开展“课堂教学艺术节”,进行名师点单走校活动。促进了名优教师校际交流,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的榜样引领作用。 5.保障教师待遇。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逐步缩小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收入差距。通过区镇两级补助,使自聘教师年收入达到上一年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1.2倍以上。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推进对教师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对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班主任等特殊岗位、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认真落实各类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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