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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2-73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4 11:17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上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 | |||||||||||||||||||||||||||||||||||||||||||||||||||||||||||||||||||||||||||||||||||||||||||||||||||||||||||||||||||||||||||||||||||||||||||||||||||||||||||||||||||||||||||||||||||||||||||||||||||||||||||||||||||||||||||||||||||||||||||||||||||||||||||||||||||||||||||||||||||||||||||||||||||||||||||||||||||||||||||||||||||||||||||||||||||||||||||||||||||||||||||||||||||||||||||||||||||||||||||||||||||||||||||||||||||||||||||||||||||||||||||||||||||||||||||||||||||||||||||||||||||||||||||||||||||||||||||||||||||||||||||||||||||||||||||||||||||||||||||||||||||||||||||||||||||||||||||||||||||||||||||||||||||||||||||||||||||||||||||||||||||||||||||||||||||||||||||||||||||||||||||||||||||||||||||||||||||||||||||||||||||||||||||||||||||||||||||||||||||||||||||||||||||||||||||||||||||||||||||||||||||||||||||||||||||||||||||||||||||||||||||||||||||||||||||||||||||||||||||||||||||||||||||||||||||||||||||||||||||||||||||||||||||||||||||||||||||||||||||||||||||||||||||||||||||||||||||||||||||||||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一)社会经济与地质环境概况上虞市地处浙江省东北部,市域面积1427.5平方公里,辖15个镇、3个乡、3个街道,共有354个行政村,总人口77.28万人。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09.08亿元,财政总收入33.0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7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0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670元。 境内交通便捷,以杭甬铁路、杭甬高速公路、上(虞)三(门)高速公路和104和329国道为主,辅之县乡级公路、通村公路以及浙东运河、曹娥江内河航道,形成了与生产力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交通网络。 本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湿润多雨。多年平均气温16.4度。近20年平均年降水量1456.6毫米,最大年降水量1756.4毫米,最小年降水量1294.4毫米,降水主要集中于3-9月。降水的地域差异受地形影响明显,变化趋势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市域东南部四明山区是我省的暴雨中心之一。 境内地势南高北低,中南部低山丘陵和北部水网平原面积参半。曹娥江由南至北纵贯全境,汇入杭州湾。中南部低山丘陵分属两支,东南部属四明山余脉,地势较为高峻,市域海拔500米以上的29座山岗都分布于此,最高复卮尖海拔861.4米,为全市最高峰;西南部属会稽山余脉,地势略为平缓,最高为罗村山,海拔390.7米。 市域内地质构造运动较强烈,地形切割深度在100-300米间,山体坡度变化较大,坡形以直线型、凸型坡为主,局部为复合型坡。 境内主要出露中生界火山碎屑岩系,次为中元古界变质岩;第四纪地层则分布于北部平原及曹娥江两岸河谷平原、山间盆地。侵入岩主要见于东南部下管、岭南等地,以燕山晚期花岗岩类岩体最发育。 (二)地质灾害现状至2007年,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含隐患)点80处。其中2003年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时发现73处;2007年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时发现低易发沟谷型泥石流隐患沟4条;本次调查新发现崩塌3处。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以滑坡最多(54处),占灾害点总数67.5%;其次是崩塌(21处),占26.3%,泥石流5条,占6.2%。规模为中型的2处,其他均为小型。历年来已发生地质灾害34处(其中滑坡28处、崩塌6处),造成死亡1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83万元。 近几年我市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经过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稳定性监测,有37处地质灾害隐患已消除,不再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监管主要对象。 至今为止还有43处灾害点稳定性差或较差,存在明显危害对象,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象。在4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有滑坡28处,崩塌11处,泥石流4条;危害程度较大级10处,一般级33处;潜在威胁人口500人,受威胁财产1208万元(附表1)。 上虞市地质灾害具有分布面较广(分布于13个乡镇街道,主要为虞南丘陵区),以滑坡为主,稳定性差、危害程度较大的特点。 地质灾害的形成一是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等地质环境条件关系密切;二是与不规范的人为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相关;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则是最直接的引发原因。 (三)上一轮规划取得主要成绩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帮助下,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3年,市政府正式颁布《上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2004年,市委、市政府抓住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利时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健全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落实了各职能部门的防治职责;出台了《上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了《上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全面贯彻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台汛期及时安排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自2003年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已列入市财政预算。2005年以来,市级及以上财政直接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约1200万元。 2004年起,全面实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村镇规划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至2007年全市共进行一级评估项目5个、二级评估项目5个、三级评估项目68个,并及时进行评估项目备案和监督检查。 加强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勘查、施工、设计、监理的资质管理,在市域内从事以上工作的单位,均持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2.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03年开展了全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首次查明了境内的地质灾害现状,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及治理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 2006年4月,完成了16个乡镇(街道)1:10000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编制工作,该项目进一步划分了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地质灾害防治、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了依据;2007年开展了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基本查明了我市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对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危险性进行了评价,提出了防治对策措施与建议,为科学制定防灾避险方案和城乡建设规划提供了基础;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及时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依据。 3.群测群防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防御体系,所有灾害点均落实了监测单位和监测监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专业培训、对受威胁对象进行防灾知识科普宣传;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在未进行应急排险或工程治理前,设置警示牌,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将灾害类型、规模、诱发因素、潜在危害、预警信号、撤离路线、报警电话等告知灾害点所在乡(镇)和受威胁住户。2003年至2007年,共设置警示牌45块,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卡共292份。 4.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市级财政加大了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资金投入,特别是章镇、岭南、永和等乡镇出台了以奖代补政策,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已发生(现)的灾害(隐患)点已基本得到治理,产生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5年来全市完成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与工程治理23处、搬迁避让6处,使314人受威胁群众脱险、避免经济损失583万元。同时对30处新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应急排险。 (四)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市尚有500人和1208万元的财产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体系仍需完善;防治经费和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搬迁居民存在生产生活矛盾,搬迁难度较大;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然较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 (五)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38.6%,低山丘陵区地形复杂,地质环境条件较脆弱,虽然近年来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状况有所遏制,但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城乡建设、交通工程、矿山开采、切坡建房等工程建设的不断进行,将不同程度地改变自然环境,在受气候异常影响下可能产生新的地质灾害,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问题不容忽视;现有43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一定的因素影响下,险情可能演变为灾情;随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深入进行,可能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虞北平原有大片软土层分布,开发建设中若不合理开采深层承压水,可能发生缓变性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方针,依靠科技,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防御体系,提高应急避险、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商贸活市、生态靓市、文化强市”战略的实施,为上虞市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帮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脱险、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防治重点,发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社会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预警体系,提高应急避险和快速救援能力,注重应急避险、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 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重点防治区、重要灾害点,集中力量加以防治,按危害程度和稳定性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由政府负责防治,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进行治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及交通、建设、水利、旅游、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对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目标1.总体目标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各项政策制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及危害程度,建立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通过应急排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至规划期末消除全市所有已发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对泥石流隐患的专业监测、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积极预防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进一步遏制,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新局面。 2.具体目标地质灾害调查 开展山区康庄公路沿线、水利工程和风景旅游区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对现有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建立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模式。 地质灾害预防 完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水平、自救互救能力;完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集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 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预案操作手册,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以满足在突发地质灾害时,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治理 至规划期末,完成16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险,17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6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对象的搬迁避让。通过应急排险、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工程,使受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威胁的320人全部脱险(占威胁人口总数的64.0%),减少受威胁财产840万元(占威胁财产总数的69.5%),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规划期间,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建设区、康庄公路沿线、水库及引水渠道沿线、旅游景区等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调查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详细查明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其稳定性、危害程度作出科学评价,为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并逐步实施工程治理,确保工程安全。 (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覆盖全市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点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选择合适的监测手段和方法,记录并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逐步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根据雨情变化,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预案操作手册,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与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人(监测责任人)、纵向到点(灾害点)的预案体系,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和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加强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点的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防治技术难度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实际情况,分别实施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等防治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特别是搬迁避让,要同 “千村整治、万村示范”、 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密切结合,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帮助群众脱险。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认定,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 (五)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矿山开采和编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对开采矿山实行“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农村建设的选址、村庄规划、旧村改造及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调查、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查明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村宅基地也要合理选址并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农村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农民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资料数据库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利用与开发,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建成安全稳定、功能完善、服务社会,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空间信息网络,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提供信息保障。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建设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标准,建成绍兴市泥石流群测群防示范区1个,上虞市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1个、示范点1处,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是相对的,而又随时间变化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主要考虑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气候植被、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因素,并考虑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等。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全市有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三类(附表2)。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是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中等的区域,其特点是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现状地质灾害较发育,人类工程活动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中易发区40个片区,面积9.16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0.6%,另星分布于中南部山区,已发生或发现地质灾害点65处,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79.1%,包括滑坡24处,崩塌7处,泥石流3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303人,威胁财产752万元。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是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较低的区域,特点是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现状地质灾害点较少,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相对较少。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低易发区21个片区,面积513.27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6.0%,已发生或发现地质灾害点14处,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20.9%,包括滑坡4处,崩塌4处,泥石流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97人,威胁财产456万元。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 是指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特点是地势相对平坦,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划定地质灾害不易发区1个片区,面积905.07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63.4%,主要分布在北部水网平原区,该区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 现已取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综合上虞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及重要工程建设布局、旅游开发、人类工程活动等方面因素,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附表3)。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6片,总面积141.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9.9%,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76.7%,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318人,威胁财产739万元。 (1)道墟镇称山-大稷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 基本概况:位于道墟镇称山、大稷山之间,面积7.09平方公里。本区是上虞市经济、交通重要区域之一,境内工业经济基础较好,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区内地貌类型为剥蚀残丘和平原,出露块状坚硬酸性熔结凝灰岩等,人为工程活动主要为建筑石料开采,对地质环境破坏较强烈。 地质灾害现状: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1、Ⅱ2)和低易发区(Ⅲ1、Ⅲ2)全部,以及部分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1)。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类型4处崩塌、1处滑坡。稳定性较差,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程度一般级,受威胁人口13人,受威胁资产78万元。 镇村道路建设、矿业开发等对山体影响较大,是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不稳定斜坡的分布和危害性等,为建设规划布局等提供依据;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预警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进行工程建设和城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对哨金村金坚钣焊厂潜在岩体崩塌、积山村迅达交通工程公司潜在岩体滑坡、积山村五金铸造厂潜在岩体崩塌进行应急排险,对浙南化工有限公司岩体崩塌、闰土化工有限公司潜在岩体崩塌进行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本区防护重点是山体边坡、环山公路高陡边坡和山体周边人口聚居区。 (2)百官街道龙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2) 基本概况:位于上虞市百官街道,面积4.87平方公里,本区是上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境内人口密度大,工程活动频繁且强度大。区内地貌类型为剥蚀丘陵,主要出露坚硬块状流纹岩,人为工程活动主要为市政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破坏较强烈。 地质灾害概况: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3)全部和部分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3)。灾害类型为潜在岩体崩塌,现已全部进行了工程治理。市政工程建设等对山体开挖可能引发崩塌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重点:查明不稳定边坡的分布、危害等,为建设规划布局等提供依据;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少开挖山体,形成的不稳定边坡要同步治理,避免发生新的地质灾害。本区防护重点是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山体周边人口聚居区。 (3)丰惠镇凤鸣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3) 基本概况:位于丰惠镇南西,包括凤鸣、盛茂村的部分和凤鸣山风景区,面积5.84平方公里。区内地貌类型为剥蚀丘陵,自然斜坡较陡,出露坚硬块状酸性熔结凝灰岩,人为活动主要表现为切坡修路、建房和景区建设等。 地质灾害现状: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12、Ⅱ13)全部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20)的一部分。有地质灾害点隐患点4处,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小型,稳定性较差3处,稳定性差1处,危害程度一般级,受威胁人口24人,威胁资产34万元。切坡修路、建房和景区建设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重点:开展风景区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和不稳定斜坡调查,为建设规划布局等提供依据;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少山体开挖,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必须做到同步治理。规划对丰南村小南山土体滑坡和凤鸣村叶家凤鸣山风景区土体滑坡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对丰惠镇盛茂村石屋何海炎屋后土体滑坡采取搬迁避让措施;丰惠镇盛茂村四明冷水空土体滑坡进行应急排险,本区防护重点凤鸣山风景区。 (4)汤浦镇开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4) 基本概况:位于汤浦镇开发区,面积2.78平方公里,工业较发达,人口密度较大。地貌类型为剥蚀丘陵,出露酸性凝灰岩、酸性熔结凝灰岩,人为工程活动较频繁,主要表现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山体的开挖。 地质灾害概况:区内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15)的全部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1)的一部分。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类型为潜在岩体崩塌,规模为小型,危害程度一般级,受威胁人口16人,威胁资产85万元。工程建设等对山体的开挖是可能引发崩塌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开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不稳定边坡的分布和危害性等,为建设规划布局等提供依据;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预警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少山体开挖,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必须做到同步治理;规划霞越村金丝织带厂潜在岩体崩塌、霞里村明塔五金厂潜在岩体崩塌进行工程治理,霞里村铜管厂潜在岩体崩塌采取应急排险措施。本区防护重点是人工高陡边坡下的企业。 (5)章镇镇秀峰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5) 基本概况:位于章镇镇秀峰村,面积1.04平方公里,人口居住较集中。区内地貌类型为剥蚀丘陵,山体自然坡度较陡,出露酸性熔结凝灰岩,风化较强烈,切坡建房、修路等人为工程活动较频繁。 地质灾害概况:区内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22)全部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20)的一部分。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小型,危害程度1处为一般级,1处较大级,受威胁人口47人,威胁资产100万元。切坡建房、修路等对山体的开挖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不稳定斜坡的分布、危害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预警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必须做到同步治理;规划对秀峰村益丰潜在土体滑坡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对章镇镇秀峰村矇坑岙土体滑坡的危害对象进行搬迁避让;将本区建成为全高市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将秀峰村益丰潜在土体滑坡建成为全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示范点。本区防护重点是秀峰村人口聚居区及道路沿线。 (6)下管~岭南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6) 基本概况:位于我市东南部,为四明山余脉,包括下管镇、陈溪乡的全部和岭南乡部分山区,面积119.9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较小,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本区属丘陵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大面积分布花岗岩类侵入岩,风化强烈,松散层厚度相对较大,且位于我省四明山暴雨中心区,暴雨频发。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切坡修路、农村住宅建设。 地质灾害概况:为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密度较高,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其中滑坡14处、崩塌2处、泥石流隐患沟3条,滑坡崩塌稳定性差或较差,泥石流隐患沟为低易发,危害程度较大级3处,其余为一般级,威胁人数218人,资产442万元。区内可开发的土地资源较少,山间谷地为工农业、居民区集中建设区,为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潜在威胁地段。 防治工作重点: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和巡查工作,加强监测预警,特别是要加强沟谷型泥石流的降雨量监测和预警,将本区建成为绍兴市泥石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区;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本区防护重点是村庄人口集聚区、规划建设区、康庄公路沿线。 2.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外的区域均为一般防治区,总面积约1286.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90.1%。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滑坡7处、崩塌2处、泥石流隐患沟1条,规模均为小型,其中稳定性较差2处,差7处,低易发泥石流隐患沟1条,危害程度较大级6处,一般级4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82人、威胁财产469万元。 防治工作要点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规范人类工程活动,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规划对永和镇项家桥村青贤岭村道公路土体滑坡等7处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对丁宅乡丁宅村芋艿湾北潜在土体滑坡的危害对象搬迁避让;对长塘镇长塘村金得利制衣公司岩体滑坡实施应急排险;对下管镇新庄村童郭西沟泥石流隐患沟实施监测预警。 五、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1.康庄公路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开展虞南山区康庄公路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调查范围为康庄公路沿线、公路两侧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外延,初步估算公路长约320公里,面积近20平方公里,调查比例尺1:10000。 主要任务是:以乡(镇)为单位,详细查明“康庄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与发育特征,分析康庄公路建设与地质灾害发育的关系,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对其稳定性及其危害性进行科学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建议。 该项目由所在地乡(镇)负责组织和落实,交通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2010年前完成调查,估算经费约100万元。 2.水利工程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水库区和引水渠道两侧,调查重点是引水渠道,估计长80公里,面积约5平方公里,调查比例尺1:10000,2010年前完成调查,估算经费80万元。 3.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调查 主要为凤鸣山风景区、堆高山风景区、陈溪风景区、白马湖风景区和卧龙山风景区等,面积约20平方公里,调查比例尺1:10000,2010年前完成调查,估算经费80万元。 4.花岗岩分布区地质灾害调查研究 虞南山区花岗质岩类分布广泛,且风化强烈,又是我省暴雨中心区之一,已发生或发现多处地质灾害,为保障区内人居地质环境安全,重点开展下管~岭南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研究,主要任务是: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综合调查与研究,详细查明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及村庄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该项目由绍兴市、上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水利部门及所在乡(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划期内适时开展,调查面积约120平方公里,调查比例尺1:10000,估算经费30万元。 5.乡镇(街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图修编 综合利用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成果,对1:10000乡镇(街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图进行修编,使之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提高实用性,本项目在2014年前完成,估算经费50万元。 (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建设1.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市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以分管市长、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组织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响应及时的应急反应机制。 组建包括国土、公安、民政、交通、卫生、通讯、电力等部门参加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培训应急人员,落实应急装备,建立应急避险场所,规划期内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二次(其中一次为山洪泥石流预案演练),以增强快速反映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到位,交通、通讯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分队建设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聘请经验丰富的地质灾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上虞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分队,落实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装备配置。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分队应及时、快速地查明灾害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危害对象等基本情况,并对其稳定性、危害程度作出评价,提出应急处置与避险建议,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工程根据我市现有地质灾害点的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防治技术难度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实际情况,分别实施应急排险、勘查与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 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和新发生条件简单的灾害点,实施应急排险,以消除隐患。规划期间安排16处地质灾害点简易治理,使106人脱险,减少财产损失236万元。 勘查与治理。对规模较大、稳定性差、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则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规划期间安排16处地质灾害点勘查与治理,使183人脱险,减少财产损失539万元。陈溪乡陈溪村狮子山公路潜在岩体滑坡已治理,要加强治理后的稳定性监测。 搬迁避让。经过论证,认定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治理费用高于搬迁费用,且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规划期间安排6处地质灾害点的搬迁避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1人脱险,减少财产损失55万元。 对规划期内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应急排险、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建设根据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灾害点基本特点,结合《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财政等实际情况,在2010年前,将下管~岭南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成为绍兴市泥石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区,将章镇镇秀峰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成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将章镇镇秀峰村益丰潜在土体滑坡建成为我市地质灾害治理示范点。 绍兴市泥石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区建设,要在绍兴市国土主管部门指导下,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及岭南乡、下管乡密切结合,落实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监测要求,在3条泥石流隐患沟内建立雨量监测系统,对降雨量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并根据雨情变化,及时发布泥石流地质灾害预警,提高监测预警精度和准确率,为修正泥石流临界降雨量提供依据。 章镇镇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通过乡镇广播、农村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按月进行宣传,在示范区或周边设置避险场所,制定示范区、示范点管理制度。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监测要求,按计划完成区内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起示范作用。 六、保障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是市、乡镇(街道)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年度计划,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政绩评价。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建设、交通、水利、气象、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其监管检查,形成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合谋共管的氛围,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和监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 (二)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和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和充实相关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危险性评估、“三同时”及资质管理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值班、灾情速报、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地质灾害信息发布等,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探索和制定全市地质灾害点分级管理模式和制度,并逐步推行实施。即在地质灾害点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规模和治理难易程度等,分级承担地质灾害点监测与防治,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与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除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外,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充分发挥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地勘单位的科技和技术优势,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的科技含量。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充实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保障机制,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的同时,鼓励企业、社会和个人捐助、政府政策性融资、采矿权转让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搬迁避让同水利建设、公路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化程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气象日、地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农村、学校、厂矿企业及地质灾害点附近的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附表1 上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上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续附表1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续附表2
附表3 地质防治区说明表
附表3 地质防治区说明表 续附表3
附表4 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实施安排表
附表5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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