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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2-73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4 14:51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上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专项规划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测绘和地理信息局 2011年3月28日 一、 “十一五”基础测绘发展现状(一) “十一五”基础测绘取得的成绩1. 基础测绘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在市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内设测绘和人防管理科,履行全市测绘管理相关职责,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并实施了上虞市多个重点测绘工程,建立了测绘项目备案制度和测绘项目招投标制度,完善了基础测绘成果的统一汇交机制。 2. 测绘基准框架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上虞市在测绘基准框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控制范围不断扩大、精度不断提高。完成了上虞市GPS C、D级控制网,二、三等水准网改造及复测工作,累积新增3座GPS C级网点、3座GPS D级网点,全市GPS C级点从原有的25座增加到28座,GPS D级点由64座增加到67座,控制面积已覆盖上虞市全境;全市三、四等水准网已升级为二、三等水准网,并完成了314公里二等水准观测以及236公里三等水准观测;启动了上虞市精度优于2厘米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建设工作。 3.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取得显著进展1) 1:500数字地形图测制截止2010年,上虞市累计完成约670平方公里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其中各乡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共计485.9平方公里(表1);杭甬客运专线站前广场、城东工业区、大龙山景区等测区总计107.4平方公里(表2);土地权属“二调”1:500地籍测绘76.4平方公里(表3)。
表 1 上虞市已完成各乡镇规划区1:500地形图测绘统计表
表 2上虞市2006-2010年间各主要测区测绘统计表
表 3上虞市已完成土地权属“二调”1:500地籍测绘统计表
2) 卫星遥感影像获取上虞市测绘中心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更新了2次上虞城区范围内地面分辨率优于0.6米的卫星遥感影像,并于2010年完成了小越、道墟、崧厦、章镇、丰惠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共计550平方公里地面分辨率优于0.6米的卫星遥感影像更新。2010年上虞市规划局按照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统一安排,获取了上虞市域1391平方公里地面分辨率优于0.6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3) 地下管线整测与建库“十一五”期间,共完成城市规划区约1390公里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约700公里自来水管线探测工作,建成了上虞市地下综合管线数据库,实现了城区四环内20多种类型,总长1390公里地下综合管线的数据入库工作。 4)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上虞市测绘中心于2008年委托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开发建设了“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完成了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上虞市图幅管理信息系统、上虞市综合管线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上虞市CAD数据处理质检入库系统四个子系统的建设;建成了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累计完成城区三环内32.1平方公里1:500数字地形图、1978平方公里1:10000、1:50000数字地形图以及地面分辨率优于2.5米卫星遥感影像的数据入库工作。实现了上虞市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数字化、标准化和一体化存储管理。 5) 测量标志保护“十一五”期间上虞市严格按照《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省级永久性测量标志分类保护管理工作,率先完成了市级永久性测量标志分类保护管理工作,累计完成全市28座省级、108座市级测量标志的维护与档案资料整理。 4. 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逐年提高“十一五”以来,上虞市基础测绘工作为市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了准确、及时的地理信息数据。为上虞市构建国家园林城市以及建设警用信息系统、林地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等系统提供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市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所需的各种测绘成果;编撰了上虞市交通旅游图、上虞市地图、上虞市城区卫星影像图以及上虞市域卫星影像图, 极大推动了上虞市测绘成果的应用水平,拓展了测绘成果的应用范围。 5. 测绘队伍自身实力显著提升上虞市测绘单位不断加大对测绘装备软、硬件的投入,积极引进了一批面向数字化测绘的数据采集、生产、管理软硬件设备,提高了测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测绘项目的开展,培养了一批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提高了测绘队伍的整体实力。 6. 应急测绘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加强现有测绘产品的应急调用与提供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并完善了测绘成果应急调用与提供机制,提高了应急响应速度。2008年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在省测绘局的安排下迅速组建了上虞市应急测绘分队,圆满完成支援青川县茅坝乡灾后恢复重建测绘任务。 (二) 问题与差距在上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积极支持和指导下,“十一五”期间上虞市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相比绍兴市内其他县(市)而言,基础测绘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 1. 基础测绘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统一监管机制有待加强基础测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仍不够健全,基础测绘也尚未全面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也未列入同级财政专户预算。由于尚未建立独立的测绘管理科室,没有配置专职的测绘管理人员,没有成立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机构以及直属的测绘队伍,上虞市基础测绘管理工作还存在机构不够完善、人员编制落实不足、职责不够到位等问题,极大降低了测绘管理部门服务公众的能力与水平。例如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主要依托上虞市测绘业务单位,服务方式也是以有偿服务为主,从而限制了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降低了基础地理信息的应用社会化水平。市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的测绘任务主要还是以各自规划、自行委托测绘为主,测绘经费也主要是依托项目或单独向财政申请,缺乏合理、统一的规划、管理,重复建设、重复测绘现象严重,大大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 多套坐标系统并存,城市建设与管理成本增加截止2010年上虞市已分别建成了“1998上虞坐标系”、“2004上虞坐标系”和“2010上虞坐标系”。当前在上虞市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过程中普遍存在各自使用以上多种不同坐标系统,坐标体系不一致的问题,而由于这多套坐标系建立时控制网的控制范围各不相同,导致“1998上虞坐标系”、“2004上虞坐标系”和“2010上虞坐标系”平面较差超限,基于这多套坐标系统测制的测绘成果难以共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建设的进程,增加了城市建设、运行成本,给城市发展带来新的困扰。 3. 测绘成果短缺、现势性差,缺乏有效的数据更新机制目前上虞市基础测绘成果主要以1:500比例尺地形图为主,产品形式单一、尺度不全、覆盖不够。且由于尚未建立基础测绘成果更新机制,多数地形图测制年限已达到5~6年之久,测绘成果现势性已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数据更新迫在眉睫。 4. 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不够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上虞市许多部门、企事业单位都依据自身需求采集了地理信息数据,然而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地理信息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保存、管理分散,成果资料共享水平不高,造成地理信息数据重复测绘、各类管理及应用系统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 基础测绘成果开发利用不足,社会化应用程度较低“十一五”期间,上虞市基础测绘成果开发利用不足,测绘公共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基础测绘成果的内容和表示形式与广大用户的实际需求仍然存在差距;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6. 基础测绘技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是实现信息化测绘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条件,但上虞市现有的基础测绘技术装备还较落后,基础测绘技术装备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生产力的需求,从而导致现有基础测绘生产效率较低、劳动强度大等一系列问题。 7. 与绍兴市内其他县(市)差距1) 投入差距“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内其他各县(市)已基本建立基础测绘的统一规划、投入机制,且批准的资金按计划落实到位,如绍兴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一、二期建设共投入1100多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投入700多万;新昌县“数字新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投入770多万;诸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投入700余万,1:2000 DEM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生产投入2000多万。与之相比,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上虞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合计仅投入400余万,基础测绘投入还存在不小差距。 2) 基础测绘成果覆盖率差距基础测绘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其覆盖率是体现城市测绘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此而言,上虞市基础测绘成果的覆盖率与绍兴市内其他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诸暨市截止2010年已累计完成城市及乡镇规划区96%的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1:2000数字地形图也已实现诸暨市全市域覆盖,而“十一五”期间上虞市1:500数字地形图测制成果的覆盖率不足40%,1:2000数字地形图覆盖率不足2%。 3) 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差距绍兴市、绍兴县以及新昌县都已基本完成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十二五”初期将全面建成较为完善的地理信息共建共享体系,届时地理信息采集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成本将大大降低,城市信息化水平将大幅提高。相比而言,上虞市由于还没有开展“数字上虞”建设,缺乏完善的地理信息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城市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严重制约了城市信息化进程,增加了城市建设及管理成本。 4) 测绘成果开发利用差距“十一五”期间,上虞市虽然编撰了一批公共服务地图,但相比绍兴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地图服务体系,开发编撰了形式丰富的地图服务产品而言,上虞市测绘成果开发利用还存在不小差距。 5) 基础测绘装备差距与绍兴市内其他县(市)测绘装备对比,无论是在测绘单位、常规测量仪器、GPS设备还是制图设备等方面上虞市都还未达到绍兴市平均水平(参见 表4 )。
表 4绍兴市测绘装备现状统计表
6) 人才差距目前上虞市测绘中、高级职称人才与绍兴市内其他县(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参见 表5) 表 5绍兴市中高级测绘技术人员现状统计表
二、 面临形势与总体需求(一) 面临形势当前,测绘发展正处于以地图生产为主向以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为主转变的重要时期,测绘的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以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应用社会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正逐步形成,测绘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领域正不断得到拓展。融合了计算机技术、导航定位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为一体的测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基础和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 从政策环境看,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以及《基础测绘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绍兴市测绘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上虞市基础测绘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发展机遇看,上虞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升级,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浙东北商贸强市和旅游休闲之都,这都为测绘服务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 从发展空间看,地理信息技术融入智慧城市、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开发、信息服务等产业为测绘成果的转化和增值提供了实现的途径,使基础测绘的作用得到了延伸。 (二) 总体需求基础测绘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前期性工作,是构建“数字上虞”、“智慧上虞”、“平安上虞”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适时的测绘保障。经济发展越快,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就越大,要求也越高。“十二五”时期,上虞市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将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城市信息化进程,迫切需要加强基础测绘建设,为经济建设保持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多方位的测绘支撑和保障服务。 1. 城乡规划建设的需求根据上虞市域总体规划,到2020年,上虞市总人口将达到142万,市域城市化水平达到75%,并且“十二五”期间,上虞市将全面推进滨海新城、高铁新城、滨江新城、大龙山及城南区域等区块建设,这给上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对基础测绘的保障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五年,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是: 1) 上虞市域范围1:2000 3D(DLG、DEM、DOM)数据全覆盖; 2) 城市规划区、杭州湾工业园区、乡镇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区域1:500地形图的必要覆盖与更新; 3) 城市规划区、重点镇城镇规划区及杭州湾工业园区范围内工程控制网的高精度定位控制; 4) 城市规划区、重点镇城镇规划区及杭州湾工业园区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线普查、测量; 5) 城市规划区、杭州湾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大型建筑物、高层建筑及重要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数据库建设以及精确测量监测网建设等。 2. 城市建设管理的需求城市建设管理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等方面,涉及到城市的安全运营和维护,对基础测绘都有特殊的要求,主要有: 1) 市政道路和管网的规划、设计、施工需要有全市范围内高精度的、详细的地下管网数据; 2) 新建筑物的优化设计需要现势性好的大比例尺地形数据; 3) 城市运营管理需要有市区范围内的各种比例尺电子地图。 3. 土地管理的需求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土地权属信息调查,建立高精度的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数据库,规范城镇及村庄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需要现势性好、精度高的基础地形图数据作为地籍权属调查的工作底图。 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二五”期间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其中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村庄布点及农房布点规划,建设农村新社区,努力改善农村整体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等工作都离不开基础测绘提供支持和保障。 5. 推进地理信息共建共享的需求为了统一并规范上虞市地理信息数据,为上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源、多尺度的地理信息数据,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节约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及系统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迫切需要开展“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6. 保障重大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的需求“十二五”期间,上虞市将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切实保障服务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绍嘉跨江大桥、杭甬运河、杭甬铁路客运专线、绍诸高速、长海公路、曹娥江口门大闸、龙山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基础测绘为其提供准确、及时、适用的地形图、遥感影像等其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7. 应对突发事件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各种因素所引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日益增多,为了有效应对此类突发事件,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需要基础测绘为突发事件防治等工作提供定位、定时服务以及现势性强的数字地形图和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从而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一) 规划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北工、中城、南闲”的战略规划以及“建设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的统一战略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 把握丰富地理信息资源、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建设测绘强市的战略方向,实施基础地理信息的必要覆盖和动态更新,建立“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 大力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和装备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上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测绘工作水平,促进测绘服务转型升级,为上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二)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 《基础测绘条例》(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3.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4.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5. 《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 23号) 7.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71号) 8. 《浙江省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 9. 《绍兴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 10. 《绍兴市测绘管理办法》(2009年8月28日起施行) 11. 《上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 《上虞市域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三) 基本原则1. 加强监管,统一规划 加强基础测绘的监督管理,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逐步实现基础测绘的统一规划、管理,避免财政的重复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从建设“数字上虞”全局出发,加强各部门、各乡镇、两区之间的共建共享,分工采集地理信息数据,统一地理信息数据及交换标准,形成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3. 面向需求,深化应用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基础测绘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时序安排。 4. 体制保障,科技推动 构建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测绘管理体系,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推进测绘信息化进程,大力提升地理空间数据获取、处理以及服务能力。 (四) 发展目标上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建成由“一个网(全球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网)一张图(上虞市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一个平台(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组成的“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实现上虞市基础测绘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力争“十二五”末上虞市基础测绘工作达到绍兴市乃至全省先进水平。 ——建立完善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健全基础测绘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建立覆盖上虞全市域的高精度空间定位基准框架,统一并完善上虞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城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工程控制网; ——建立1:500地形图定期、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区、重点镇城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1:500地形图每2年更新一次,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实现实时动态更新,其他乡镇城镇规划区及村庄实现1:500地形图每5年更新一次; ——实现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的“一测多用”目标; ——实现全市域1:2000 3D(DLG、DEM、DOM)数据全覆盖,全面提升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覆盖范围; ——实现覆盖全市域地面分辨率优于0.6米的卫星遥感影像每2年更新一次,重点地区每年更新一次,地面分辨率优于2.5米的卫星遥感影像实现每年覆盖全市域一次; ——实现城市规划区,重点镇城镇规划区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等范围地下综合管线数据的必要覆盖和实时动态更新; ——形成种类丰富的测绘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众对测绘成果的需求; ——构建“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成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各类信息资源有效集成、整合、交换、共享的制度和机制,以“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为依托,显著提升上虞市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四、 主要任务(一) 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根据《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加强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管力度,强化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切实做好基础测绘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的组织管理,做好面向基层和公众的测绘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础测绘成果质量、成果保密、成果汇交、测量标志保护、招标投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做好基础测绘项目备案工作,避免重复测绘;加强基础测绘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建立基础测绘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机制;加大基础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的执行力度,保证政府投资项目测绘成果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加强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 建立、健全基础测绘财政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专户预算,健全财政对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共应急测绘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加强基础测绘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 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基于浙江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绍兴网(SXCORS)建立高精度、动态、三维及统一的现代定位基准框架;规范上虞市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实现上虞市坐标系统的高度统一;积极推进城市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以及地下管线的探测与更新工作,提高地理信息资源覆盖率和现势性;扩充并丰富上虞市地理信息资源,丰富基础测绘成果,开展大比例尺航空摄影测量,增强卫星遥感影像获取能力。 会同国土、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融合地籍测绘、大比例尺地形测绘、房产测绘于一体的新型数字线划图测量技术规程,实现地形测绘、地籍测绘以及房产测绘的互为联动更新,全面推进上虞市“一测多用”工作的进程,提高测绘成果在城市规划、国土调查、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服务能力。 (三) 构建“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依据《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8号)以及《浙江省测绘局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工作的通知》(浙测[2009]6号)文件精神,国家测绘局以及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将对我省范围内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配套支撑投入总额的10%~20%,主要用于总体设计、基础航空摄影或卫星影像数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等方面。因此,上虞市应积极申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1号令)的规定,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通讯和多媒体等关键技术,依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展“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强市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部门之间地理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制度,整合上虞市范围内的地理信息资源,建立以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框架的分布式地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和数据发布、共享、交换、服务的网络体系和软件系统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和服务空间化、精细化、真实化,实现由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由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由事后管理到事前管理。推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决策的科学化,实现精确、快速、高效的城市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信息化和社会管理水平。 (四) 开发测绘公共服务产品充分挖掘和发挥基础测绘成果的潜在应用,为市属各部门、乡镇、两区以及大众开发服务类地理信息产品;加强上虞市地图以及上虞市交通旅游图的定期更新工作;积极开展上虞市专题地图集的编撰工作,加大各种专题地图的开发力度,探索建立上虞市网络化的地图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公众对位置信息的迫切需要;大力推进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积极支持与基础地理信息有着密切联系的行政区划、地名、人口、生态环保、土地利用等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满足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需求。 (五) 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十二五”期间应积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统筹协调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基础;重点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发挥地理信息产业链长、关联度高的特点,为上虞市提高国民生产总值、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带动信息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六) 建立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开展面向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服务,发挥地理信息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作用,为“平安上虞”建设、公共安全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地理信息数据。 加强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上虞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加强对上虞市现有测绘产品的应急调用与提供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测绘成果应急调用与提供机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完善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建立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制度,为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以及灾后重建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支持。 五、 重点项目(一) 现代测绘基准建设1. 建立并完善现代测绘基准“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将在上虞新增SXCORS站点,上虞市将积极配合上虞站点的建设,全面开展基于SXCORS的应用推广工作。建设上虞市坐标转换服务网站,建立上虞市范围GPS控制测量以及数字地形图成果 WGS 84坐标与“2010上虞坐标系”、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在线精确转换模式,保障坐标转换参数的安全管理与保密;全面应用并推广“2010上虞坐标系”,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成果“2010上虞坐标系”的坐标转换工作,进一步规范上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坐标基准体系;依据《浙江省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成上虞市控制点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电子地图数据以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转换工作。 2. 工程控制网的统一和完善结合上虞市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城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已有工程控制网,开展工程控制网的定期复测与更新工作,完成上虞市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城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工程控制网的复测与更新,建立高精度、统一的上虞市工程控制网,满足上虞市各类工程建设对空间位置的需求。 3. 测量标志的维护与更新继续开展上虞市永久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三级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制度,形成稳定的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经费投入机制,把测量标志点位信息纳入规划与土地审批系统和批后监管内容。发挥测量标志保管员作用,做好测量标志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二) 地理信息生产、更新、管理和维护1. 1:500数字地形图的测制与更新结合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开展重点区域、城镇无图区及地形图现势性较差区域的测制与更新工作,共计完成城市规划区约158平方公里、乡镇城镇规划区约144平方公里、上虞经济开发区62平方公里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约266平方公里1:500数字地形图的测绘与更新,根据土地管理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安排约200平方公里1:500新农村测绘(表6)。 表 6“十二五”期间上虞各乡镇1:500地形图待测区域统计表
2. 1:2000数字地形图缩编利用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测制的1:500数字地形图,开展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城镇规划区、上虞经济开发区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1:2000数字地形图缩编工作,完成约363平方公里的1:2000数字地形图缩编。 3. 1:2000 DLG、 DEM 、DOM数据生产基于大比例尺航空遥感影像,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方法,在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下完成上虞市域范围1391平方公里1:2000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以及数字正射影像(DOM)的测制工作,为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4. 遥感影像获取、更新与开发利用加强卫星遥感影像的获取力度,建立多分辨率、多数据源的遥感影像数据库;充分挖掘遥感影像的使用潜能,开展基于遥感影像的地形图更新、变化发现、土地违法检查以及定量分析等方面的应用研究,提高遥感影像的综合处理能力;进行上虞市域范围内大比例尺航空摄影,获取高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积极开展低空无人飞行器航空遥感影像在新农村建设、应急测绘保障、大比例尺测图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5. 地籍测绘积极推进上虞市地籍测绘工作,开展基于地形测绘的城市规划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乡镇城镇规划区以及村庄的地籍调查工作,结合1:500数字地形图,完成约100平方公里地籍权属调查及地籍信息数据入库工作;根据城乡土地管理的需求,测制约50平方公里1:500地籍图并完成地籍信息的数据入库;规范规划测量技术规程,实施地籍测绘、1:500地形测绘以及房产测绘的互为联动更新;丰富并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地籍信息数据库,开展基于地籍信息数据库的应用系统开发,满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地籍测绘信息的迫切需求,提高地籍成果的社会化公共服务水平。 6. 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制定“上虞市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市政工程及地下综合管线竣工测量制度,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线的竣工测量,实现地下综合管线的实时更新;全面开展上虞市城市规划区,重点镇城镇规划区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地下综合管线探测与更新工作;丰富上虞市地下综合管线数据库;基于“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以及SXCORS建立面向网络服务的上虞市地下综合管线管理与信息查询系统,不断拓展地下管线数据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 (三) 测绘公共服务产品建设1. 挂图产品充分利用市级基础测绘成果以及从国家、省级共享的基础测绘成果,编制覆盖上虞市域的遥感影像图以及各乡镇行政挂图。每年更新一次地面分辨率优于2.5米的上虞市遥感影像图;每两年更新一次重点镇行政挂图,重点镇以外其他乡镇行政挂图每5年更新一次,为全市了解市情、摸清家底、科学决策提供测绘保障服务。 2. 专题地图的编撰与更新开发编撰上虞市地图集、上虞市社区地图集,开发基于地图集的便携版、网络版、手机版等多种媒介、多种形式的系列延伸产品,综合反映上虞市的行政区划、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生产力布局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重大项目服务。 每两年更新一次上虞市地图,每年更新一次上虞市交通旅游图,提高地图类公共服务产品现势性,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地图服务。 3. 上虞市地图网建设上虞市地图网,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公开地图在内的非涉密地理信息及位置服务,不断丰富地图内容(如影像、街景等),及时、动态更新地图,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地理信息服务。 (四) 地面沉降监测网的建设与维护基于“十一五”期间完成的上虞市二、三等水准网改造及复测工作,扩大二等水准沉降观测网,将监测范围扩大至整个上虞市城市规划区以及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建立水准沉降观测网的定期复测机制,实现沉降监测网每2年复测一次。加强地面沉降监测数据的分析力度,开展融合InSAR与3S(GPS、GIS、RS)技术的地面沉降监测研究,建立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分析系统,不断提高沉降监测数据的精度与可靠性。 (五) 地理市情变化监测与统计分析分析、确定地理市情监测的需求和具体内容,建立地理市情信息内容和目录体系,确定地理市情监测技术规程、监测周期,形成针对地理市情变化监测、统计、分析的技术方法和工艺流程。开展地表变化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地理市情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测绘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全面获取地形地貌变化、交通路网发展、地表覆盖演变、城市扩张、水系变迁等地理要素变化信息,形成重要基础地理要素变化数据库;对重要基础地理要素的位置、面积、长度、属性等方面的变化进行系统分析,建立重要基础地理要素变化模型和变化信息数据集,形成地理事情变化年度报告;建立上虞市地理市情信息网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客观、准确的地理信息服务。 (六) “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是增强“数字上虞”建设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共建、共享和广泛应用,避免重复投入、重复建设,加快上虞信息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只有建成了“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才能有序、有效地按照其空间分布位置整合和集成各种、各类、各个方面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信息,才能真正实现“数字上虞”,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就是由测绘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和数据,通过建库、管理、维护、输出以及提供分发服务的计算机网络化的基础信息平台,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地理空间数据集、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应用示范工程以及支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1. 组织机构建设“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涉及上虞市多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各部门共同合作完成。为了保障“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顺利实施,需要成立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该领导小组下成立由规划、国土、建设、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协调委员会;在上虞市规划局增挂上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下设上虞市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处理、集成、整合、管理,具体承担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2. 地理空间数据集建设为了满足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的需要,在已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优化与数据库升级,开展城区三维数字地图采集、地名地址数据采集以及兴趣点数据采集等工作。扩展并丰富数字地形图数据库、栅格数据库、3D产品数据库、地下综合管线数据库、地名数据库和元数据库,建设三维数字地图数据库、测绘管理数据库、绿化专题数据库、水系专题数据库、建筑物专题数据库、城市路网数据库、建筑物变形监测数据库以及专题共享空间数据库。 3.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设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可以实现上虞市多尺度地理空间数据资源的共享和集成应用,从而极大提升测绘综合服务能力。构建“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包含建设上虞市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门户网站、资源展示子系统、共享数据管理子系统、共享服务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子系统。通过 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为上虞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地理信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4. 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以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为支撑,建设上虞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上虞市三维决策辅助系统等应用示范工程,以验证和深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带动其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最终实现上虞市地理信息服务从传统提供数据的方式到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的彻底转变。 5. 支撑环境建设为了有效支撑“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需要开展软硬件设备、机房、网络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建设,具体需要配备操作系统、GIS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防病毒软件、数据及网络安全设备、图形工作站、服务器、绘图仪等设备,同时也需要建立标准的网络机房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高效网络配置。
六、 重点项目规划表及年度分解附表一 上虞市“十二五”基础测绘主要建设项目预算表
附表二 上虞市基础测绘内容及经费落实分解表
七、 保障措施(一) 组织保障依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测绘和地理信息机构建设有关事宜的函》(浙编办字〔2010〕125号)文件精神,在上虞市规划局增挂上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设置测绘管理的专门职能科室,设立上虞市地理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职能,进一步明确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职责和义务,做到职责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实现上虞市测绘管理水平的跨越式发展,为完善上虞市的基础测绘管理、促进上虞市测绘事业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经费保障为了更好的保障基础测绘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以及《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测绘成本定额,将基础测绘实施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要将基础测绘实施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专户预算,对基础测绘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加强和规范经费开支,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础测绘工作顺利实施。 (三) 技术与装备保障开展测绘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上虞市各测绘单位积极开展测绘技术科技攻关,立足服务上虞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上虞市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测绘工作效率为主线,全面提升上虞市测绘工作的科技水平;加强与国家、省级测绘科研部门的科技合作,通过项目引进,吸收先进的管理模式、作业方式;根据需要配备多种功能的移动式数据采集系统、交通运输工具、网络设备、数据存储设备、通讯工具等现代化装备;结合项目需求配备以无人机为平台的低空数码摄影系统、地面三维激光采集系统、地下管线探测系统以及船载水下地形测量系统等现代化测绘装备,全面提升上虞市测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四) 人才保障加强上虞市测绘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坚持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引进人才与自主培养相结合;优化人才结构,建立配置合理的初、中、高三级测绘专业人才队伍;实行人才激励机制,以重大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上虞市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测绘人才教育与培训,健全测绘人才使用与评价机制。 (五) 安全保障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到国家安全,属国家密级成果,在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进程中,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采取防病毒、防黑客入侵、密码审查、灾难恢复等安全措施,确保密级数据安全,促进基础测绘成果广泛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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