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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上虞活动轨迹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06 10:58信息来源:上虞发布

2022年4月3日20时,上虞区接报一名外地货运司机李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区联防联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经查,李某系外地来虞,在上虞无固定住所。

目前,涉及上虞的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已在摸排和有效管控之中。李某在上虞活动轨迹如下:


3月31日

10:20 从上虞道墟收费站下高速;

10:30 到上虞曹娥街道南北中心大道511号菜鸟网络(浙江上虞园区)装货;

12:15 原路离开上虞。


4月1日

9:36 从上虞道墟收费站下高速;

9:47 到上虞曹娥街道南北中心大道511号菜鸟网络(浙江上虞园区)拉货;

17:22到曹娥街道高田头沙县小吃店吃饭;

17:46离开曹娥街道高田头沙县小吃店;

17:53到虞舜大道光明加油站加油;

17:59 离开虞舜大道光明加油站;

20:00到上虞曹娥街道南北中心大道511号菜鸟网络(浙江上虞园区)装货。


4月2日

00:18 从上虞道墟收费站离开上虞。

请在上述同一时段内,与以上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村(居、社区)、单位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愿检尽检”点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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