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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2-74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5-11 09:57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图文)《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2日晚,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王浩代省长在会上强调,要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在扩大有效投资大战大考中赢得高分。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年初以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抓好有效投资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省里文件出台后,金进富区长、金山中常务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扩大有效投资的具体举措。

二、制定过程

根据区领导的要求,1月中旬,我们会同财政、自规、经信、交通、水利等部门,就政策条款当面沟通商议,并结合2022年全区计划盘子、项目盘子,着手起草《绍兴市上虞区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形成了初稿。2月中旬,金山中常务多次听取了我区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我们根据常务意见作了修改完善。2月21日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给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经沟通已达到一致。《意见》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共包括六方面、31条:

(一)多方发力扩大有效投资。共4条,包括开展招大引强行动、适度超前基础设施投资、鼓励企业技改投资、激励产业项目提前开工投产等。

(二)多管齐下优化投资结构。共8条,包括加大制造业投资、加大综合交通投资、加大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加大城乡风貌工程投资、加大生态领域投资、加大新能源设施投资、支持现代服务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

(三)多点突破狠抓项目攻坚。共4条,包括聚力抓项目实施推进、聚力抓项目谋划储备、聚力抓项目前期攻坚、聚力抓项目建成投用。

(四)多措并举强化要素保障。共6条,包括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保障、争取重大项目能耗要素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保障、加大建设用地保障、深化政企银联动、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平台提供政策扶持。

(五)多方合力优化投资环境。共4条。包括深化项目审批服务、推行“赛马+亮晒”机制、实行“专班+专员”推进、执行“挂联+条线”协调。

(六)附则。共5条,主要是明确政策执行期限、适用对象、一票否决事项、政策解释等。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徐凯    投资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8213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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