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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2-744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5-23 19:02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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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农建〔2022〕3号 赵关坤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村级福利费开支应全区统一规范并开展专项督查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目前村级福利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上级巡查巡察中也有所发现。我们已在去年专门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福利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虞三资办〔2021〕1号),明确“控制支出范围、把握支出原则、规范开支程序、强调三个严禁”。今年初,为了检查文件落实情况,规范福利费管理,我们组织对全区村级福利费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通报,要求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抓好村级福利费管理。 1.严格福利费预算管理。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村级对福利费的收入、支出要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编制收支预算并报乡镇(街道)备案;年中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年终编制收支决算。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福利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 2.严格福利费开支范围。乡镇(街道)要根据各村的经营性收入及净资产的情况,明确村福利费支出的范围。村集体公益福利开支要重点保障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公共环境卫生整治等和特困户照顾。对村内特困户确实需要照顾的,须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乡镇(街道)三资办审核同意。村级根据福利费支出的范围编制福利费收支预算。村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加重村级日常运转负担。严格禁止以福利的名义“平分集体资产”。 3.严格福利费开支方式。除涉及特殊群体外,原村民的福利分配政策如老年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老干部补贴、商业保险补贴、有线电视费用补贴等,应向股份分红为主转变。乡镇(街道)要制订红利分配的指导意见,规范分配行为,村集体资产当年的净收益在提取不低于30%的公积、公益金后才可实行按股分红。 4、严格福利费收支管理。村级集体福利费开支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立足精打细算,重在使用效果;乡镇(街道)要根据各村的经营性收入及净资产的情况,制订各村福利费支出的限额标准,超出限额的不得报销入账;各村福利收支预算须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三资办备案;福利费收支预结算要及时公开,全面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严禁村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搞普惠制的福利政策;严禁村级在小范围内发放福利;严禁村与村之间不切实际地相互攀比搞福利。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吴雅琴 联系电话:82187819)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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