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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227/2022-746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5-31 09:38 | |
发布单位: | 永和镇 |
永和镇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制度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市场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网格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各派驻机构积极组织和参与。 二、根据协管员、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及性质,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协管员、网格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岗前培训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每年初,由镇食安办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工作计划。 四、定期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市场监管派驻机构干部、村(居)全科网格员组织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两次。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市场监管派驻机构干部、村(居)全科网格员的业务水平。业务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档案记录。 五、要求派驻机构人员每人每年参加上级派出部门、镇食安办组织的市场监管知识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网格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安办、各派驻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其中食品安全相关业务培训应不少于一半),以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六、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网格员要积极协助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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