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 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并发布电子招标补充文件,该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为准。本项目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13757518245 (一)招标答疑部分 1、问:企业信息、资质证照、项目管理成员相关信息等扫描件是否需要录入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 答:投标人自行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 2、问:该项目于2022年6月28日开标,保证金要求6月23日之前缴纳,缴纳保证金时间是否正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招标文件中bim技术部分提到视频文件须压缩至100M以内,10分钟动画视频压缩至100M以内,严重影响了视频画质的观看效果,是否只限制视频时长,不限制视频大小?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问:招标文件中bim技术部分提到“要求提供的BIM模型及技术成果必须形成动画视频,动态BIM须由BIM源文件导出,录制成动态BIM”是指整个视频全部由BIM漫游视屏组成,还是在BIM成果素材基础上,通过视屏剪辑软件融合踏勘情况、BIM截图、BIM漫游、BIM动画及必要工程图片,配音剪辑而成? 答:“BIM动画视频”内包含的内容均应由BIM源文件导出,并可通过必要的剪辑(如需)形成最终视频,且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演示视频不大于100M。 5、问:若我单位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招标人为某某某置业公司的某某某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单为某某某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某号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 答:居住建筑定义见招标文件P24注第(3)条,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 6、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建议增加“(五)其他材料”? 答:不增加。 7、问:工程量清单是否尚未提供?具体提供时间是否确定?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8、问:请问提供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是否可行? 答: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9、问:因各地竣工材料不一致,存在相对偏差,因此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五方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问:图纸中缺少地下室结构图纸?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1、问:请明确本工程施工出入口可以使用的开口位置? 答:施工出入口位置暂考虑设置在地块北侧(学海路)。 12、问:请明确本工程临水接驳口位置及管径? 答:临水接驳口位于地块西侧,开口管径为DN40。 13、问:请明确本工程变压器位置及负荷? 答:临电位置位于地块西南首、西北首各一台,每台临电容量均为630KVA。 14、问:项目场内无可利用作为临时办公生活区的用地,是否可以利用项目东侧规划绿化用地作为项目临时道路、堆场及项目部临时办公、生活区用地?如不能,是否在场外提供临时用地作为办公项目部、生活用地,请明确范围。 答:不能。相关临时场地的租用、临设的搭设均由投标人根据现场状况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问:南侧规划道路范围是否可以作为现场临时施工道路及堆场? 答:不可。 16、问:请提供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场地原始场地标高? 答:地质勘察报告同本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场地原始标高按5.18米(黄海标高)考虑。 17、问:请提供地下室结构施工图?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8、问:请补充桩基施工图纸?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9、问:招标文件第 77页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存在乱码现象,请重新提供清晰版本? 答:因招标文件生成时,格式转化导致,现已进行调整,格式详见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附件三。 20、问:城南 N10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与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去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可以相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1、问:招标文件第10页10.1第3点安责险费率计取最新文件为绍市建设办[2022]35号文,是否应以该文相关规定填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22、问:招标文件第16页3.5,第71页“一、资格审查资料”备注部分均要求放入省外企业还须附入浙备案证明扫描件,因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要求,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不再发证,省外企业是否只需提供备案信息已通过网页截图即可? 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即可。 23、问:招标文件第24页资信部分(荣誉奖项)要求建筑专业,请问厂房工程的省级奖项是否可以得0.5分? 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信得分要求。 24、问:本项目暂未提供招标清单,答疑时候出的清单如有问题,请问是否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给予答复?如有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开标日期与保证金截止时间是否会相应顺延? 答: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5、问:招标文件第50页11.1.1价格调整:因目前桥架价格波动较大,存在价差风险,建议对以上材料同时进行价格调差。同时由于价差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明确时间)与开工报告之月到房屋建筑(各单体)主体中间结构验收之月(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场外部分的商品混凝土、钢材是否可以价格调差?建议在合同11.1.3条款原先价差调整的基础上增加商品混凝土、钢材等材料;在11.1.4条款原先价差调整的基础上增加桥架等材料。? 答:详见补充部分第17条。 26、问:招标文件第23页符合性评审其他部分需要提供不少于4人的专职安全员,最低人员配备数量与相关规范要求相左,请明确招标文件第77页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各岗位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答:人员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执行,若后期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或发包人有要求增加的,承包人须配合并按要求执行。 27、问: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按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率等按比例区分? 答:不区分。 28、问:招标文件第26页中要求MP4格式的BIM视频文件以投标附件的形式上传,因电子交易平台中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仅支持后缀名为syqtf的文件,而电子投标文件中也无MP4文件的上传模块,明确视频文件的上传途径? 答: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已进行调整,已有附件板块,可供上传。 29、问:其中BIM技术中视频大小要求100M,mp4格式。指的是BIM演示视频的大小还是指的动态BIM导出的视频大小的要求? 答: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演示视频不大于100M。 30、问:是否提供整体效果图? 答:不提供。 31、问:请提供地勘资料?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2、问:拟建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布置? 答:暂按无考虑。 33、问:现场围墙封闭工作有谁完成? 答:由承包人完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4、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开竣工日期,为精确编制进度计划,请指定开竣工日期和相关工程节点? 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本项目工期为960日历天。 35、问:请提供施工现场临水、临电容量及具体位置? 答:临水接驳口位于地块西侧,开口管径为DN40,临电位置位于地块西南首、西北首各一台,每台临电容量均为630KVA。 36、问:请提供排水排污口位置? 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37、问:根据现场勘察,总平面图红线内无法布置生活区等大型临时设施,业主是否另有安排,或者采用外借自行考虑?红线外附近空地是否可以租用? 答:业主不提供临设场地,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8、问:红线外基地东侧是否可以作为材料加工、周转及堆放场地? 答:不可。 39、问:因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为满足工期、文明施工及施工进度计划,需至少开设2处施工出入口,根据现场查勘,大元路、学海路上是否可以自由开设? 答:施工出入口位置暂考虑设在地块北侧。 40、问:招标文件所指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其中合同原件扫描件:考虑到合同整本文件过厚,这里是否指的是合同协议书部分原件扫描件即可。 答: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41、问:请提供本工程计划开、工竣日期? 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本项目工期为960日历天。 42、问:请提供现场临时用电容量、临时用水、排水管径情况? 答:临时用电容量为2*630KVA,临时用水开口管径为DN40,排水管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考虑。 43、问:请提供地勘报告? 答:同本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4、问:请问是否提供指定的临时办公生活区搭设场地? 答:不提供,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补充部分 1、本项目经审计部门审核的标底价(招标控制价)为793894010元,其中不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暂估价为 42345000元(详见下表),竞争部分(A值)为751549010元,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2、商务分计算已调整,详见附件一。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工期为900日历天,现调整为960日历天。 4、项目批文编号以2204-330604-04-01-302837为准。 5、本项目中的电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6、本项目品牌推荐表详见附件四。 7、本项目临时围墙建设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该费用,建设单位不再支付该费用,本要求对临时围墙美化、增加公益广告、喷淋等,且需符合建设单位及质监站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本项目东侧为张杰中学,西侧为城南中心医院,北侧为云澜府住宅,周围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同时场地为全地下室,不满足临时设施的搭设,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充分考察并对周边不利的因素进行各项风险评估(施工难度、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交通组织及施工噪音等),场内不满足临时设施搭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室8间,每间不少于20平方,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空调、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费用。 10、泥浆固化应采用现场固化,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结合自身情况安排施工组织措施方案。如需场外固化,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1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不含电梯部分)支付”现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分两部分①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预付款按330万元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前四期工程月进度款平均扣回);②农民工工资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在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后15个工作日内汇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计量并支付至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审定后的工程计量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指质监站参与的五方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在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扣回),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经初审中介审计并报送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后付款至初审价款的9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8.5%,余款(审计价款的1.5%)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若质量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形式,建设单位在收到审计价款1.5%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全额结算审计价款。 12、招标文件P54“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和招标文件P61中“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现修改为“留结算审定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若质量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形式,建设单位在收到审计价款1.5%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全额结算审计价款 ”。 13、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 1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25条,删除“并按发包人代付金额的20%扣减工程款。”内容。 15、施工现场业主已提供2台630KVA变压器,若施工方因自身安排实际投入的施工用电机械,导致电力供应不足,应自行解决电力不足情况,配备相应的发电设备,不得额外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提交电子保险保函的,原保函办理地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4/sybaohan), 现调整为在“http://220.187.226.117/financeplatform/”中自主办理。 17、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1.价格调整”现修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1地下室钢筋、商品混凝土: 钢筋、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发生涨跌情况,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与开工报告之月起12个月内(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2除场外附属工程以及地下室外: 钢筋、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PC楼梯、PC楼板)市场价格发生涨跌情况,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与开工报告之月到房屋建筑(各单体)主体中间结构验收之月(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3钢结构构件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份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与开工报告之月到房屋建筑(各单体)主体中间结构验收之月(具体以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4人工、商品砂浆、水泥、砖、砌块价格发生涨跌情况,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与开工报告之月到工程竣工验收前80%月份信息价(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5场外附属工程使用钢筋、商品混凝土、沥青砼市场价格发生涨跌情况,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份)与竣工验收前8个月(不含竣工验收当月)月份信息价(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6电线、电缆、桥架、钢管(安装专业)、外墙铝板、幕墙型材、钢龙骨市场价格发生涨跌情况,按下列方式计算和调整: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2022年5月份)与房屋建筑主体(各单体)中间结构验收之月到工程竣工验收之月信息价(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为准,绍兴没有的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为准)平均价之间的价差进行计算,该部分差价只计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1.1.7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42345000)/(预算标底价格-42345000) 11.1.8调价方式:上述材料价差涨跌超过或低于基期价格的部分计补价差,价差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调差部分计税不计费。上述材料的工程量及人工的计量方式均以现行浙江省计价定额为准。 11.1.9基期价格: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 11.1.10除上述调整情况外,其他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不再另行调整合同价款。
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