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112/2022-749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13 14:58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
||
虞农建〔2022〕11号 马明祥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河面资源利用和保护,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为切实推进“五水共治”,全力打好治水工程攻坚战、联动战,规范管理河道水域水产养殖行为,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水环境持续好转,实现全区治水工作总目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河道水域水产养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治理内容:设立渔业禁养区、设立渔业限养区、规范养殖行为、提倡生态养殖、实施养殖证准入制度。同时强化政策支持,将规范管理河道水域水产养殖工作列入区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美丽乡村”建设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对未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将追究相应“河长”的责任。 通过“五水共治”,现在乡镇、村居的河道没有承包经营,落实了水质和垃圾清理,使我区河道水质环境得到了改善,我局下属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一直把打击“电、毒、炸鱼”等作为保护渔业资源的重点来抓。我们采取“打防结合、行刑衍接”的严打高压势态,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在曹娥江岸边、区内较大型湖泊、河道等重点水域和电鱼案件多发水域附近竖立永久性宣传牌20余块,每年禁渔期前张贴法制宣传标语150多张,与电台、电视台、上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制作刊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等专题片、专题栏目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促使渔业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懂法和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加大对“电、毒、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加强日常渔业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春潮”、“亮剑”专项集中执法行动,通过邀请公安机关在节假日、晚上时段进行突击检查,对部分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有力地预防、打击和遏制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蔓延。 2022年,已组织渔政执法检查100余次,其中与公安、边防、水政等部门联合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查获各类渔业违法案件42件次,涉案人员47人次,其中追刑案件27件次,清除地笼5000余只,网簖30余道,桩头2000余根,计划“6月6日”全国放鱼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200万尾。 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由于存在违法成本低、执法危险高等问题,今日清理明日放置的现象十分普遍,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后,将大大提高社会管理成效。如您所说,我区水域资源较丰富,渔业养殖业也是特色农业,能否在条件允许水域承包经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对此,我们也将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出相应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樊坚锋 联系电话:13858532598)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