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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21/2022-718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27 16:03
发布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落实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575-821917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入贯彻《条例》内涵精神,积极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条,依申请公开1条,经联系对接,为大量无理由重复申请,已拒绝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保密审查规范,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二)加大公开力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由办公室牵头,各单位科室协助的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保密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公布以来,我局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领域、公用事业领域等多方位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区政府信息公开、上虞城市管家APP以及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媒介平台,全方位在各平台同步更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体现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进行信息核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并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的实施和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6.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不催不报,容易漏发的情况,导致后期整改情况较多,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相对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不够严禁,发布信息存在空白、网页跳转无效的失误,偶尔出现个别错别字现象;三是信息发布公开渠道较少,主要采取政务公开网站操作,各种渠道,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业务具体操作人员的知识教育引导;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从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制定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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