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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22-755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28 16:34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对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06-28 16:32:48
正文内容

尊敬的梁建荣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上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人力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关心与关爱,您针对为外来务工人员加大政策支持,让他们在上虞有家的归属感提出的四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会同建设、公安、教育、医保、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企业生产经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招、留、稳”工作,人社、教育、医保、建设、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积极落实,为支持企业“招引员工、留住员工、稳定员工”作出了贡献。

一、人社部门政策

1.招工引才方面。一是加强劳务协作,搭建供需平台。与省内外12个劳务输出地和多所高校建立协作关系,通过线上岗位推荐,线下专场招聘等方式,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引才供需平台;二是完善市场建设,提升服务质量。2018年全新启用人力资源市场,线上线下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综合招聘等专业化、多样化、全方位一体式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拓展招聘渠道。区级人社部门联合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将“就业大篷车”开进镇街,把缺工企业的岗位需求送达下去,把乡村富余的劳动力挖掘出来。同时,我们还积极搭建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帮助员工富余企业和缺工企业实现双赢;四是落实政策奖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自行招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招工奖励。企业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相关人员的费用由人社部门全额承担。

2.稳岗留工方面。一是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缓、降费率政策,近三年已为1.6万余家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5.61亿元;二是落实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政策,近三年已累计为1.8万家次企业返还社会保险费4.02亿元,稳定企业职工43.8万人次;三是落实自行返岗交通补助政策,近三年为4.2万人次发放自行返岗交通补助2500余万元;四是落实稳岗留工红包政策,近三年为5.4万人发放留岗红包4861.14万元;五是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近三年来累计培训5.2万人次,兑现培训资金6100余万元。以上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帮助企业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了员工队伍。

3.权益保障方面。一是做好新业态劳动者参保工作。积极落实浙人社发〔2021〕63号文件,2021年12月1日起,放开灵活就业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允许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4月底,已有350余名外地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线下窗口经办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途径,提供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等网办服务,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相关业务经办。在非全日制用工参保工作方面,2020年8月省社保集中系统上线后,允许非全日制用工参保单独工伤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上传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即可为非全日制职工参保单独工伤保险。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落实快递行业参保单工伤业务。目前已为9家在虞快递企业登记新业态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登记完成后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二是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推动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消除就业歧视的要求,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招工用工违法行为,三年内共监察抽查中介公司及劳务派遣公司120余家,发出限期改正20余份;三是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按照国家、省级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三年共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宣传横幅、海报7000余条,2021年顺利通过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根治欠薪工作获得省政府表彰;四是做好劳动者权益维护。进一步畅通劳动纠纷、维权投诉渠道,投诉举报热线实现24小时“不打烊”。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积极构建构建“四位一体”调节模式,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三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650余件,做出行政处理处罚20余件,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起;积极组织用人单位书审,每年进行书审的用人单位约15000家,并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开展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每年培训企业家数约在2000家左右。仲裁方面,近三年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79件,涉及3850人,结案金额7921元;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近三年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289件。

二、教育部门政策

2020-2021年,我区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入园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为依据,进一步简化手续无纸化报名,100%全纳接收,目前就保障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上虞区已经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例。

1.降低新居民子女入学门槛

上虞区是全国百强县(区),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个省市的新居民,确保新居民子女的教育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更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所以凡符合文件精神,具备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子女学生均,可被安排到区内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并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允许并鼓励新居民子女就读本区职业高中,并把新居民子女的就业培训列入本地预备劳动力的培训计划。2013年起,允许并鼓励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新居民子女报考本区普通高中。另外对于转学只要符合省教育厅“接受学校和转出学校双方都同意规定”,就可入学。2021年,全区共有16950名新居民子女在中小学就读,其中15454名义务教育段新居民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真正做到了新居民子女和本区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2.做好学校规划和经费保障工作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属地入学原则,解决新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近年来,区政府累计投入一个多亿资金建成三所九年一贯制新居民子女学校。对全体新居民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 每年合计投入500多万元(按每生每学期170元计算);对接纳新居民子女学生入学的学校按标准下拨公用经费,每年支付约1500万元(按每生每年1000元计算);对困难新居民家庭子女予以爱心营养餐补助,网络费等补助;针对新居民子女课后监管的难处,与当地孩子一样开展课后晚托服务,每年政府补助晚托管理费用240万。

3.多管齐下培育“流动花朵”

针对新居民子女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文化知识教育。兼顾教材差异和地区教育水平的差距,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案辅导。二是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等教育,预防新居民子女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让新居民子女通过各类选修课、劳动课、社会实践的学习,更好地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与梦想联系起来,并努力为之奋斗。四是开展新居民子女家庭教育的引导工作。建立学校、社区、家长“三结合”教育网络,家长在家长学院里接受规定学时的学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内外联动,创教育管理特色

一是每年6月开展“爱我上虞”百名优秀新居民子女评选表彰活动,至今已有1800名新居民子女获此殊荣。二是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工作者”。三是成立多个大型企业捐赠的专项奖学基金用于表彰资助新居民子女。四是探索实施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制”政策、“人才子女”政策,确保不让每一名来上虞区的新居民子女失学。

三、医保部门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城市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城市建设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医保部门对于其医疗保障问题一直非常重视,近年来,对于此类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愈发完善,使他们能够“病有所医”。

1.参保政策不断优化。长期以来,有务工单位的人员,其医疗保险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但之前在新业态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有所欠缺。2021年10月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医保局等8部门《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1〕56号)文件,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浙人社发〔2021〕56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可凭所在学校(幼儿园)出具的学籍证明、申请人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业务;非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如果办理了上虞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即可在上虞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业务。

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区已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区4家区级医院、1家专科医院、19家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98家卫生服务站、86家村卫生室以及7家大型定点民营医院均接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在绍兴市率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着实减轻异地来虞人员就医垫资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医保转移更加便捷。借助全省数字化改革契机,加快推进医保领域数字化项目建设,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在两地之间的医保能够便捷、快速办理。2020年12月底,我区实现长三角跨省医保转移接续“一网通办”,破解参保群众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多地跑”“往返跑”难题。长三角三省一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上线后,参保群众可通过移动端(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物理专窗)3个申报入口,申请长三角地区的浙江省全域、上海市全域、江苏省10个地市、安徽省省本级和黄山市的跨省医保转移接续业务,平均办结时限4.9个工作日,让外来务工群众享受到医保数字化改革红利。

四、建设部门政策

对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我区已有的政策有两块,公共租赁住房和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

1.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在本区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申请人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5、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2万(不包括住房);6、申请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无房及工作单位无住房安置。

2.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为。2020年1月1日起,在我区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

同时,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结合实际,我区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区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出台。意见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我区将为全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重点保障新引进人才、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等群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200套的目标,也明确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土地、房屋改建、改造,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政府也将做好兜底保障,明确国有平台积极参与建设。

五、公安部门政策

为吸引更多流动人口来虞务工就业、持续改善投资创业环境,2020年10月,绍兴市公安局推出《全市户籍业务便民惠民十条措施》,对城镇租赁住房落户、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人员落户、投资和创业人员落户、投靠落户等五种外来人员落户途径条件进行了放宽。目前,区公安分局正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研究新的落户政策,拟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引导流动人口有序落户,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六、总工会关心关爱员工政策

近年来,区总工会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守根铸魂,通过多种途径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满足职工精神、物质需求。在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后,可以享受到工会多方面的关心关爱:

1.职工福利方面

(1)节日慰问: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获得工会的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可在生日享受工会发放的生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00元;在结婚、生育时, 可以享受到基层工的实物慰问, 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

(2)援助救助:生病住院时,可享受基层工会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去世时,家属可获得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时,可获得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慰问金。

(3)身心康养:工会会员退休离开岗位时, 可获得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时, 可获得不超过2000元的活动补贴支出。

2.困难帮扶方面

区总工会每年开展两次困难职工摸底。通过职工自愿申报、企业工会摸底调查、企业评议公示、乡镇工会复核上报、区总工会认定建档五个流程,建立当年度困难职工档案。区总工会目前有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三个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其中,子女助学最高可获得8900元(上虞10个月低保总和)补助,医疗救助最高可获得16000元补助,生活救助最高可获得10680元(上虞12个月低保总和)补助。

3.心理援助方面

2021年,上虞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一系列心理专业化项目服务职工和企业,促进了职工心理健康的和谐发展,提升了企业和社会总体心理品质。2021年共开展心理专题培训30场,服务2400人次,一对一辅导8人。现有职工帮助热线一条,号码为0575-82505511。

4.教育培训方面

(1)竞赛品牌:目前“一镇一品”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如曹娥街道的“纺织行业技能竞赛”、崧厦街道的“伞艺小镇杯”伞件制作大赛、e游小镇电子竞技联赛—英雄联盟大赛等,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省一级的化工行业试点单位,依托实训基地继续积极承办省、市级技能大赛,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的职工安全、职业技能、应急救援等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职工技能与专业素养。

(2)职业培训: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职工需求,每年区总工会免费组织开展十余期电工、焊工、茶艺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全区各级工会举办职工技能培训班近百期,培训职工一万余名,受到广大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下一步,区人社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好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为我区经济稳进提质贡献力量。同时,在出台相关新政策时尽量协调好人才与一线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平衡,营造更好大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上虞发展,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金旦,联系电话:82133202)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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