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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22-755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28 15:51
发布单位: 区教体局
名称 关于对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3-07-11 15:20:30
正文内容

刘燕敏委员:

你在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打破城乡基础教育藩篱,打造优质均衡教育新样本》悉,你对上虞教育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名校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校级间多元合作。

1.我区引进高校合作办学,促进区域优质资源增量。已成功引进国内知名师范类院校如浙江师范大学到我区设立附属基础教育学校,与原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成功组建浙师大附属上虞初级中学。设立以浙师大教育专家为主任的浙师大上虞附中发展委员会、学科发展指导委员会和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委派相关教育专家,负责学校的发展规划、内部治理、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教师培养和学生发展等各项工作。为组建“高校+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提供样板,利用高校办学品牌和科研力量,在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品牌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强势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合作渠道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形成新的优质教育资源。并通过与浙大教育、北京金融街和南师大等国内知名高校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层次合作办学,力求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同时,积极推进委托办学,促进融杭联甬接沪。落实融杭联甬接沪区域发展部署,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沪杭甬优质学校或专业机构输出管理团队和管理方式,以区外优质学校(专业机构)组成的教育集团在我区设立校区的方式管理区内公办学校。引入先进管理经验和教育理念,在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学教研、学生发展、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托管学校整体水平,扩大托管学校的示范、辐射、引领效应,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2.截至目前,上虞区共有“名校+新校教育集团”3个,跨乡镇教育集团3个、“融杭联甬接沪高品质名校+基础教育学校”教育集团2个,义务教育松散型互助发展共同体11对,学前教育发展联盟10个,“高校+附中”“名校+薄弱校”、镇域一体化、学区化、九年一贯制教育集团各1个,“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同步课堂实施学校77所。其中,5所区内优质校还与浙江景宁县、四川小金县、新疆阿瓦提县等7所省内外薄弱校互为“城乡携手、同步课堂”互联网结对学校,将该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中西部薄弱学校。全区实质性参加城乡帮扶、紧密型一体化办学的学校(幼儿园)达61所,占全区学校(幼儿园)的33%,惠及全区56%的学生,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全区参与教共体建设的学校比例达70%多,其中参与跨学段、跨乡镇(街道)、跨区域教共体的学校比例达到1/3以上,农村学校参与教共体比例达到100%。教育共同体建设成为全区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形成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上虞模式”。

二、关于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

1.我区从2014年开始,遵循实现均衡、增进激励、有序流动、统筹兼顾、公开规范的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交流对象包括校级领导、骨干教师、普通教师。交流时间一般为3年,交流方式有城乡交流、片区交流、团队交流、挂职交流、竞聘交流等。

交流结束后提供:编制职位、收入待遇保障。全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教体局在中小学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调整相应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交流教师特别是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教师人人有编制,个个能聘任。人员交流后,教体局应及时将编制使用和岗位聘任变化情况报编办、人社局备案,编办、人社局要配合教体局及时衔接好人员交流后的相关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教体局向人社局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城区交流到偏远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可在特设岗位中给予聘任,交流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原职位(不占城区学校聘任指标)。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其交流时间可视同支教年限,其交流期间符合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且业绩较突出的,可不占现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指标优先推荐。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标准,在培养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考核奖励等方面向交流教师特别是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倾斜。区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推进实施教师交流。

2.我区农村、山区学校由于生源减少,一部分学校出现教师超编现象,但也有一部分偏远学校因教师外流等原因存在教师缺编的现象。同时,超编的学校又存在结构性紧缺的现象,师资总体分布不平衡。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教体局采取多种措施:

1)积极争取编制、人社等部门的支持,根据班级、生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核定中小学校编制,对班级人数少的学校,改为按“班师比”核定编制。

2)加大教师校长的支教交流力度,达到余缺调整的目标。加强农村、山区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对农村山区学校教师的转岗培训,使之能胜任音体美英语等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弥补教师结构性缺额。

3)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聘请富有教育教学经验、初心不改的我区优秀退休教师继续发挥余热,根据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带动提升农村、山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4)完善考核机制,让山区学校留得住优秀教师。前几年,年轻教师因山区路途遥远、生活艰苦等原因要求调离的人员较多。针对这一情况,区教体局除严格执行服务期、人员外调上限等规定外,还陆续出台了提高山区教师待遇的政策,如山区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并将山区学校服务年限和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让山区学校留得住优秀教师。

三、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基础教育的共享、互通、共荣,推进每一所学校尽可能地自主发展

关于教育共同体,我区启动早。早在2018年,我区就有两对学校相应省厅要求开展“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到2020年“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同步课堂实施学校已达46对。2020年5月,我区入选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作为绍兴市唯一入选区县。2021年实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全覆盖,提前实现结对帮扶目标。

关于教育共同体,我区做法多。积极采用教学合作组织联动。一是“联盟校”联动,依托课改联盟、小班化教育联盟、智慧教学联盟等,联盟校建立合作校本教研制度,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二是“共同体”联动,第一类是基于网络建立的城乡、跨区域结对性“共同体”,开启“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工作;第二类是基于集团化办学的城乡融合型共同体,为成员间学校开展合作校本教研提供了基础;第三类是基于镇域的片区教研共同体,以镇域为单位,形成崧厦、小越、丰惠、章镇、东关、道墟等六大片区教研共同体,实现校本教研互动交流、合作分享。上虞以先行者姿态不懈探索,加强教育集团化、城乡及跨区域教育互助发展共同体、镇域一体化建设。积极借梯登高、借力发展,推进上虞教育开放办学,优质发展。

后阶段,将与高校协作,依托中国美院“乡村艺课”平台,引入高校优秀师资和课程参与乡村学校课后服务活动,推出“互联网+乡村艺课”服务模式。“互联网+乡村艺课”融入学校课后服务破解乡村学校课程单一、师资缺乏困境,使师生多向提升发展,学校良性提升。

再次感谢你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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