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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35/2022-756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29 11:57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上虞区司法局关于“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所、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奋力交出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司法行政高分答卷。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方案》《绍兴市司法局关于“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会、全市干部大会、区委二届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持续放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为我区锻造高质量发展金名片,谱写现代化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把“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作为司法行政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的政治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自觉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标志。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治为引领,扎实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共同富裕和谐平安,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上虞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以法治为保障,在打好自身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监管安全、网络舆情、信访安全五大攻坚战的同时,助力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努力让安全稳定基础更牢、水平更高。

(二)八大类16小项具体指标:一是行政诉讼败诉率8%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被上级纠错率为0%,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0%以上,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组织开展涉共同富裕专场法治宣传活动50场,法治体检企业3000家以上;三是培育“双普”教育基地5家,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2-3个;四是打造全区跨域式的“云上虞”司法所1家;五是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5%,年调处涉企纠纷2500起以上;六是每万人律师比达3.2,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法律援助承办满意率100%七是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0.16%;八是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助力我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高位谋篇,法治为基,统筹推进“法润虞城”共富保障专项行动

1.构建“1+X”制度体系。以《绍兴市上虞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方向之舵,配套拟定《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若干意见》《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意见》等制度,季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例会,不断夯实法助共富制度体系。(法规科、应诉科、复议科)

2.深化合法性审查。开展合法性审查“春雷行动”,对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四次全面审查摸排,清理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涉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和主体100%覆盖,确保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法规科)

3.加强执法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四季攻坚”专项行动,综合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民)等问题,积极助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季度3+X”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体制、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全方位体验式”评议,强化法治巡察,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法规科)

4.建设集成式“法治虞镇”。深入推进崧厦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在1-2个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适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规程,明晰权责清单,构建合法性审查“1+1+1+N”机制。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试点推进法律顾问列席村重大会议制度,不断夯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基础。(法规科、法管科)

5.强化争议预防化解。围绕涉法七大机制建立预警清单,开发“行政行为合法性预诊AI系统”,按季度排名通报,形成法治风险闭环管控,确保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在8%以内,行政诉讼收案数实现同比下降,行政非诉案件裁定执行完成率达100%。持续开展“以案治本”和“和谐复议”两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确保行政复议调撤率在40%以上,复议后败诉率控制在2%以下。(法规科、应诉科、复议科)

(二)城乡共建,助企惠民,精准落实“法汇娥江”法律服务提质行动

1.推进普惠均等高质量法律服务示范。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构建“虞城法援”法律服务网,提升法援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在线公共法律服务迭代升级,实现群众“掌上办、随身办”。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实现异地申请跨地域转交服务,推行“四个当场”“主办责任制”“政务平台核查”“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提优拓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农民工讨薪”“夕阳护老”“法援双拥”等专项行动,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率100%、通办率100%“双百”目标。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实现办案流程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监管。(公法科)

2.打造全民共学共享普法教育模式。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律师回归·民法下乡”等专项普法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推行“虞你说法”“所长妈妈普法课堂”“萌娃来普法”等品牌项目,推动宣传矩阵迭代升级。开展“守法共富示范户”评选,培育1-2个不同人群的法治素养观测点,动态掌握全民法治素养提升情况。招募专业法律工作者成立“虞法智库”,聚焦外卖、直播、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成立公益普法志愿者团队。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乡村行”,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结合上虞四季鲜果主题,在乡村旅游旺季应时应节提供订单式普法服务。(普法科)

3.强化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惠民属性。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立一批公证咨询联系点,每周安排公证员下基层为群众办理公证。通过巡回办证、定期办证、驻点帮办、“浙里办”在线公证等方式,实现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全面介入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强化征迁公证“协同办”“视频办”,形成“内外兼防,全局闭环”的参与模式,依法保障被征收户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公证处)

4.构建新时代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升级422个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开展新一轮法治体检服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入e游小镇、崧厦伞艺产业园等特色产业集聚地,开展“百所联百会”“百名律师精准联企”等专项行动,实现市场主体法律服务“有效覆盖”,为法治化营商环境、锻造上虞“集群智造”金名片提供优质法治支持。(法管科)

(三)孝德前行,法护平安,深化部署“德法融治”基层治理跃升行动

1.基层阵地围点成片进一步发挥“枫桥式”司法所促平安“桥头堡”作用,高标准创建“枫桥式”司法所2家。深化“便民、共享、智慧、绿色”理念,打造“云上虞”司法所1家,设置24小时法超市、自助报到服务室、法律咨询“演播室”、巡回调解室,解决跨区域协作难点,通过人员、业务、数据互联互享实现全域覆盖智能化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达70%以上。深化“律师回乡·依法治理”工程,优化升级“一村一法律顾问”,探索村级事务管理全周期法律顾问制。打造“娥江”法治风景带,以“一江两岸”宪法公园和民法典公园为基带,拓展延伸虞南、虞北、虞东、虞西四大法治区块。推进“法治+平安”“法治+乡贤”等集成型普法共同体建设,拓展基层“半小时”法治文化圈,实现精神富有,提升共富成色。(普法科、人促科、法管科、各司法所)

2.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联合区标准化研究院编制《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标准》,健全名册公示和动态管理制度。打造人民调解多元平台,推进“两代表一委员”“三师三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建立一支巡回调解队伍,培育一批专行调委会,推动基层协同治理。实施矛盾纠纷化解清源行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区镇村分别落实“季督导”“月分析”“周排查”机制,在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到日查日清日结(调解科、各司法所)

3.维稳安保护航平安。持续系统化建设社区矫正“五心”修心教育帮扶工作品牌,强化“心理咨询师”“点亮一盏灯”等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社区矫正社会化项目实效。(矫正科、各司法所)

(四)数字赋能,互融共享,全面打造“云上司法”智慧联通变革行动

1.建设全过程数字公证。建成推广集遗产继承、司法鉴定、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授权代理等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后事智办”平台,上线对接“浙里办”,实现逝者身后事线上统筹办理、线下联动办理。创新研发“知产保”应用,实现电子证据全生命周期可信流转,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知识产权高质量、高效率保护,激活共同富裕内生动力。(公证处)

2.打造现代化智慧矫正。全面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打造“三区十八室”的功能布局。发挥“数汇智矫”应用实效,实现社区矫正基础数据与“基层网格”“城市大脑”“数字上虞”“智慧法制监管平台”等平台互通协同,增配智慧矫正VR等智能设备,深化社区矫正智慧应用,全面提升软硬件水平,构建社区矫正“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信息化新格局。(矫正科)

3.创建“虞法惠民”服务平台。“法顾村居”为切入口,提供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清单,重点实现村(社)AI体检、云审签、慧学法、睿普法、e咨询、智分析等六大板块,实现从平安到法治全链条覆盖的综合集成改革,提供基层治理智治支撑。(法规科、公法科、普法科、法管科)

(五)党建创优,铸魂树风,全力实施“虞法先锋”队伍建设培塑行动

1.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红色堡垒金名片”和“基层党建跃升年”,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奋力打造“虞法先锋”党建品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位党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机关党支部)

2.扩优法治队伍。研究制定《绍兴市上虞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系统性组织全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培训,开展联合执法,从实际执业管理上抓典型、树标杆,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法规科、法管科)

3.培育“三力”干部。围绕执行力、服务力、变革力建设,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常态化竞先争优、专项调研等活动,参与公益志愿,全方位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队伍向心力。强化法律学习,鼓励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干部队伍工作系统性重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4.实现协同联动。强化局机关与司法所合力、科室与司法所联动,打造良性竞争环境。立足科所职能,制定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方案,选好培优,争创“一科一特色”“一所一品牌”,亮出司法行政新风貌,实现履职能力新提升,展现司法为民新担当新作为。(各科、所、处、室)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月至3月)。全面动员部署“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保障好全国两会等。

(二)第二阶段(4月至6月)。总结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推进现代化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工作任务。

(三)第三阶段(7月至9月)。总结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第三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杭州亚运会等时间节点维稳安保工作;扎实推进“法助共富”,为上虞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建设注入法治动能,并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四)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部署第四阶段工作,围绕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点,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全面总结全年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所、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主动对接“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工作,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共同富裕“大盘子”。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实施,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科、所、室、处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要突出上虞本地特色,细化工作措施,丰富行动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促指导。办公室和各责任科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动态分析、定期研判调度等工作机制,明确重点难点关键点,加快协同推进,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推动工作落地落细。要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形成以点带面示范效应,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督导考评机制,确保各大专项行动有措施、有落实、有回应,形成工作闭环。

3.打造最佳实践。要围绕活动重点任务,结合地域优势,打造一批具有上虞辨识度和较强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及时挖掘和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总结活动成效、培育亮点特色、推广经验做法、编写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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