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芳委员: 您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的《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交通领域碳减排》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尽早实现碳达峰,促进交通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结合我区交通发展实际,制定了《上虞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您的建议提到,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采购公务用车、警务用车、执法用车及救护用车等,除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并可以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等模式,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新能源车的日常使用、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包括合理、科学的配备更多充电站,积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提高充电速度等,并鼓励更多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到推动新能源车使用中去,保证新能源车辆在续航里程、驾驶安全等方面能够满足需要。根据《上虞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运输装备低碳升级 1.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化行动。一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班线新能源更新。通过政策激励、资金补助等方式,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力度。要求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政府机关公务车、公共事业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推进全域公交、县内包车新能源更新,新增和更新的县域班线客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班线客车,显著提升县域班线客车新能源比例。二是加快发展绿色环保货运车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管理,关注相应老旧货车政策出台,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政策倾斜力度,引导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落实对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严格新能源货车技术选型,鼓励研发专用车型,推动完善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重点聚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三是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比例。通过新能源车辆的购买补贴,燃油车辆的高收费标准限制,完善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绿色交通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广应用新能源小汽车,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比例。(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参与)四是加大新能源船舶的推广应用。开展新能源船舶建造,推进纯电动船舶应用,突出旅游交通纯电动客船的应用。通过补贴激励等政策,探索氢能等无碳燃料在船舶动力的应用。 2.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提升行动。一是严格营运货车排放准入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全区新增或更新营运货车必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参与)二是加快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更新淘汰。积极争取老旧货车补贴政策,通过限制老旧柴油货车的使用,加快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逐步推进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三是进一步淘汰更新和改造老旧运输船舶。在基本完成老旧船舶拆解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船舶报废及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制定严格的船舶碳排放标准,按要求改造老旧落后、高排放的船舶,经改造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建立老旧船舶清单,积极鼓励20年以上船舶淘汰。 3.交通运输装备污染监测治理行动。一是交通运输装备的能耗监测。利用检测站现代化测试设备,对各类燃油车船的能耗性能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开展交通能耗监测技术及设备、营运车船移动源污染监测及预警、船舶排放控制区污染排放监测与控制、内河船舶油品快速检测等技术应用。二是深入推进装备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对检验合格的车辆,核发碳排放检验合格标志。积极推广先进净化技术和产品,实现净化二氧化碳等废气的排放并节省燃油消耗。 二、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4.大宗货物“公转水”集中攻坚行动。一是推广“公转水”示范工程。推动大宗货物年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等实施“公转水”示范工程。重点推进江河海联运,强化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嘉兴港等大港合作,畅通矿建材料、水泥材料、煤炭、钢材等大型工矿企业至沿江海港口的水路通道,推动大宗货物实现海河中转联运。进一步完善对水运的扶持政策。二是提高水运码头和船闸作业效率。简化进出港运输船舶和集卡车辆手续,优化船舶过闸流程,加强码头作业和船闸联合调度等智慧化管理,出台政府补贴、减免过闸费等政策,促进水路运输降本增效。三是提高船型标准化率。大力发展集装箱船、干散货船、海河直达等船型,提升船舶的实载吨位,鼓励内河船舶向大型化、标准化发展,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标准化船舶建造、专业化船舶体系建设,重点发展500吨以上标准化船舶,引导企业发展内河集装箱、多用途等专用船舶。四是积极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引导适箱货物“散改集”,将焦炭、煤炭、矿石等散装大宗货物装入集装箱,封闭运输;引导集装箱货物“公转水”,丰富和拓展物流路径,完善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五是深化内河水运港产城融合。推广“内河码头+配套园区+物流服务”模式,支持水运物流企业向船、港、货、金融等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探索面向货源企业的定制化水运服务。 5.干线运输“公转铁”专项行动。一是加快完善铁路运输网络。重点建设港区铁路支线,鼓励内河码头作业区、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与铁路开展合作,打通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推动大宗散货公转铁运输。(区发改委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参与)二是积极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加强货源组织、末端共配等合作,面向社会零散宜铁货源探索发展全列拼班列、五定班列;积极发展“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 三、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6.专业物流创新发展行动。一是推动甩挂运输全面发展。重点推进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网络型甩挂、邮(快)件甩挂、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主题性模式加快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无车承运模式。鼓励创新运营服务形式,探索无车承运,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实现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拓展冷链运输领域。完善全程温控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创新。四是支持深度融合供应链体系。支持货运物流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深化推进货物运输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农业等联动发展,发展定制化货运物流服务。 7.公路货运厢式化、专业化和大型化行动。一是引导货运车辆厢式化专业化发展。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的工作协同,引导货车厢式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将厢式化引导工作纳入老旧营运车淘汰政策内容中,对更新厢式化车辆、冷链运输车辆在补助政策上予以分类区别。(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参与)二是加快发展网络货运等新业态。鼓励创新运营服务形式,探索网络货运,引导网络货运平台向干线物流、区域配送等功能延伸,建立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机制,探索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抵扣模式和优惠政策,促进道路货运集约发展。三是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布局。基于上虞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前创新布局城镇物流网络。加快建设一级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二级公共配送中心和三级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利用综合货运枢纽或空间闲置率较高的老旧火车站、客运站等资源,新建或改建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参与)四是大力推广发展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积极推进ETC市场化改革,健全ETC发行服务体系,完善ETC服务网络,拓展ETC应用场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参与)五是引导货运大型化发展。根据客户订单、运输车辆、运输里程、运输货物等货运信息化管理,引导货运大型化发展,鼓励干线运输车辆大型化,提升单元运输能力和运载能力。 8.多式联运服务水平提升行动。一是进一步推进海河、海铁联运市场。大力发展海河联运,构建杭绍甬舟物流大通道。充分利用上虞港货运枢纽,并借助宁波舟山港、萧甬铁路,大力发展海铁联运。二是探索联运业务“一单制”模式。探讨运输服务联动机制,开展多式联运一体化运输组织全过程作业标准化、规范化研究。推进航运、港口、铁路企业之间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四、加强出行需求管理 9.绿色出行提升行动。一是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绍兴市区公交场站三年建设规划》,完善公交场站建设;落实《绍兴市区公交专用道规划》,保障公交路权优先。推进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争创国家“公交都市”。加快形成以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车、网约车、单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二是推进公共交通一体化。优化公交接驳线路,深化“城际、城市、城乡”三位一体全域公交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城乡公交与城际、城市公交无缝衔接,深化“村村通公交”发展成果,深化“城镇-镇村”二级城乡公交网络。提高公交精准供给水平,鼓励开展预约式、定制化等个性城乡公交服务,完善城乡公交在票价、税费、补贴、互联等方面政策机制。推广电子站牌、一卡通、移动支付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参与) 10.高排放车船管控升级行动。一是实施更加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标准。实施更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区,加快推进高排放港作接卸淘汰工作。进一步完善到港船舶燃油抽样送检制度,严格落实船舶使用低硫燃油要求。继续开展全区交通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污染排放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实施高排放货车限行政策。全面禁止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使用柴油燃料的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在辖区范围内通行。逐步实施国四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货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除外)限行措施。主城区实施更严格的轻型货车限行措施。 五、低碳基础设施建设 11.交通碳汇水平提升行动。加快绿色港口和航道建设。推进生态护岸和生态缓冲带建设,鼓励开展港口绿色建造和运营技术研发。积极推进构筑物和设施设备节能、港口岸线资源整合、透水式防波堤等领域“四新”技术应用。鼓励研发融合多源数据和各类利益相关用户能耗统计监测平台和污染控制平台,加强港口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监控。 12.低碳枢纽创建行动。一是推进绿色低碳枢纽建设。打造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的绿色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南部绿色综合立体智慧交通枢纽,构建完善的综合客运枢纽体系,实现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的结合。积极推广枢纽内节能照明、节能控温设计理念,鼓励使用导光管等先进技术,减少能源消耗。二是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力度。严格落实新建码头和船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要求,加快现有码头设施改造。 13.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建设行动。一是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专用充换电桩;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等区域建设公共充换电桩。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二是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加装和使用。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标准,新建住宅小区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三是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创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 六、低碳节能技术创新 14.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一是加快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交通运输装备。推广电动化技术客货运交通运输装备、氢燃料电池技术的车辆及船舶、能源系统及牵引供电创新关键技术的铁路以及用甲醇、氨、生物质能等零碳燃料动力技术的船舶等。二是加快推广应用运输组织效率提升技术。加强全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港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多式联运服务平台,试点电子运单的应用,推动全区物流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多模式智能联运技术、全自动港口数字化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运输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城市疏堵智能决策、区域交通控制与诱导一体化等技术研究。三是推广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研发交通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灵活并网技术,开展多种能源互补的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系统一体化研究与应用,推广满足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运维需求的风-光-储-氢局域能源融合等技术。四是加强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依托美丽公路、美丽航道、绿色港口等工程示范,开展基础设施生态化设计、绿色施工与养护、公路路域生态修复、路面再生材料及循环利用、隧道智能照明、隧道弃渣和疏浚弃土综合利用、绿色生态航道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2021年度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2021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40辆,淘汰10年以上、国三及以下标准重点大型客车28辆。 2.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交通设施。2021年采购纯电动公交车200辆,新建完成9个公交充电站。投资约210万元,在人民东路、人民西路两侧建设了23个太阳能公交候车亭,可每年减少碳排放2.75吨。 3.规范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主动对接环保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M站布局,方便车主就近维修。指导督促示范M站持续加强排放超标汽车诊断和维护修理能力建设,发挥汽车排放污染维护修理技术示范作用,截止2021年末我区M站有18家。 4.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在建项目一律使用已环保编码登记的挖掘机、铲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未上牌的非道移动机械限期办理环保编码登记,经过全年宣贯、排查、督促,截止2021年度末已基本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100%环保编码登记。 5.优化运输结构,大力推广“公转铁”、“公转水”,2021年完成“公转水”28万吨,集装箱6241标箱。 6.区交通集团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布局充电桩站场建设及二级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络。截止2021年底,已建成16个充电场站,完成173个充电桩建设,其中快充(直流桩)77个、慢充(交流桩)96个,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2年,交通集团又新建成“一江两岸”4个充电场站,47个充电桩。同时,与杭州蔚来能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推出全区首个换电站,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积极与特斯拉等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对接,开展超级快充战略合作。 7.在执法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替换方面,目前应急管理局已配备24辆新能源执法车,综合执法局已配备6辆新能源汽执法车,市场监管局已配备5辆新能源执法车,农业农村局及邮政管理局配备3辆新能源执法车。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1.持续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公转水”,提高水运码头和船闸作业效率。提升船舶的实载吨位,重点发展500吨以上标准化船舶,提高船型标准化率。推进干线运输“公转铁”。鼓励内河码头作业区、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与铁路开展合作,打通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推动大宗散货公转铁运输。 2.大力提升交通运输用能效率。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充电桩数量规模,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加快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加快老旧车辆设备更新淘汰。鼓励运输企业更新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车辆、设备。继续紧抓扬尘防控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编码登记,保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高覆盖率。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人:谷腾远 联系电话:82218902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