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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06/2022-75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30 15:51
发布单位: 商务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关于对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06-30 15:48:17
正文内容

尊敬的宋铭权、王海远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加强扶持疫情影响下小微外贸企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热情关注和积极支持,您提出了小微外贸企业当前受疫情冲击的困难,并提出了3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予以考虑,并会同人社、税务、人行等有关部门探讨、落实相关措施。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在区级开放型经济政策不断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叠加出台各类扶持政策,从参展、出口信保、降税减费、金融贷款等政策方面做好小微外贸企业帮扶:

一、外贸政策

1.政策出台:疫情以来,商务局针对外贸企业出台包括参展拓市、出口信保、外贸新业态等内容在内的一季度复工复产政策,在原有区级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同时加快修订2022年度开放型政策,区商务局联合金融办、税务、海关、人行、银监办等部门召开“开放型政策研讨会”,新增外贸企业金融扶持条款,进一步增强我区开放型政策政府力量,完善外贸企业扶持维度。目前2022年度《上虞区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虞委办2022[8]号)已于4月13日正式下发。

2.政策条款:此次政策调整重点新增对小微外贸企业参展补贴条款“对其他出口企业(当年度在上虞区有出口实绩)自行参加的境外展(含线上展会),按展位费的30%给予资助”,对小微企业参展补贴为我区特有政策,绍兴市其他地区无相关补贴,预计此条政策兑现后将增加1000万元预算。

此外区级开放型政策明确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保政府联保政策,即“对上年度出口 2500 万元及以下出口企业实行政府联保,政府联保费用每 12 个月不超过人民币 250万元”,即小微外贸企业无需自行购买和支付保费,由区商务局支付保费进入出口保险项目,且对小微外贸企业自行购买出口信保费用同样给予50%补贴(与大企业标准一致),切实为不同需求的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保驾护航。今年我区兑现2021年度自行投保费用共计973.62万元,惠及企业71家,政府联保费用共计200万元,惠及小微出口企业924家。

同时今年政策新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要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和资信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费率下降10%,标准资信报告平均费用下降15%,小微统保平台费率下降10%以上”,明确了出口信保公司保险费下调要求。

3.政策兑现:今年初以来,上虞区商务局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以政策抓手为上虞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剂。一是“一次告知”。同步开展多批次惠企政策上门“三服务”工作,举办政策宣讲会、政企恳谈会,借助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渠道扩大政策知晓率,政策兑现的依据、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编制指南,通过线上线下、电话热线等方式一次性告知,主动打通政策兑现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一次受理”。业务科室对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的事项进行预审,对材料齐全的必须一次受理,切实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办理效率。三是“一次办好”。今年政策兑现工作,在前期做好政策颗粒化梳理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绍兴“越快兑”平台中“直兑、即兑、快兑”体系,进一步优化政策申报流程,解决政策不易找、进度看不到、兑付时效长等财政补助堵点痛点,确保资金一次性兑现成功。

今年区商务局再次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开放型政策暨外贸政策兑付工作,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至外贸企业,真金白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一、税费政策

自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党中央、国务院迅速作出重大决策,税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迅速贯彻执行,到目前全区已累计减免社保费达13亿元,受惠企业达2万多户。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2021年我区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涉及17867家单位为企业减免11448.57万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涉及14803家为企业减免3831.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生产经营。

2021年1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区出台了《关于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其中第五条“关于第7条‘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的操作细则”规定企业在2022年3月31日前招用首次来虞产业工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的,按250 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填写因疫情影响企业招工奖励申请表向区人社局登记申报科提出申请,申请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

三、金融贷款政策

1.加大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力度。2020年上虞人行支局联合上虞区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虞银发[2020]7号),引导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发挥社会责任,丰富贸易融资产品、实施减费让利,助力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支局保持政策支持的连续性,持续提高对上虞涉外企业支持力度。2020-2021年,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累计为1000余家外贸企业减费让利4708万元,今年1季度,上虞辖内银行累计为40家企业,发放金额33267万元的贸易融资。辖内银行共计为54家企业减免涉外业务手续费、金额达564万元,共计为家275企业提供结售汇点差优惠、金额达434万元,合计减费让利金额达998万元。

2.精准有力坚持普惠小微经济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开展“春风”“春雨”“春潮”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方案,依托“贷款码”、“越信融”平台,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共有1118户客户发布融资需求,其中已完成对接666户,金额18.46亿元,自“贷款码”推广以来,完成对接首贷户1080户,首贷金额17.4亿元;发挥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自疫情以来,央行出台两项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专项支持工具,发挥再贷款带动作用,支持普惠小微发展,总体来看,在近两年的政策推动下,辖内普惠小微贷款稳步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12月末,辖内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51.14亿元,比年初增加87.53亿元,同比增长33.20%,比上年末多增1.26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

下步我们将围绕“小微外贸企业扶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外贸企业海运纾困。当前海运费高、“一柜(舱)难求”为全国外贸企业面临的通病。浙江省政府、省海港集团都曾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在港口航运、国际市场、物流供应链、现代航运服务等领域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目前省海港集团建设了中小企业外贸物流公共纤困平台,省商务厅等部门也建立了外贸出口物流纤困白名单制度,尽力帮助省内外贸企业争取公允价格的舱位。我区也将积极与省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配合和对接,为上虞外贸企业争取海运纾困支持。

二是招工稳岗方面。一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继续举办每周三、六上午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性招聘会,企业可以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进行摊位预约,同时也可以自行将招聘岗位需求发布在该网站上;二是继续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按季度收集区内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发各外省劳务协作地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推介,适时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当地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三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2021年度稳定岗位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工作,预计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将由原来的60%提高到90%,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三是继续做好出口信保政策兑现。区商务局将于近日开始着手2022年度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保政府联保项目公开招投标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出口信保赔付比率,加强对小微外贸企业出口风险保障。同时加快复工复产政策中对疫情后出口信保费用“增加30%保费”的政策审核兑付,确保资金尽快到达企业账户。此外,我局将会同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对区内出口信保公司、金融机构落实《关于金融助力外贸稳增长若干意见》(浙外贸组办[2021]5号)政策文件做好监督指导。

四是做好税费减负政策执行。因当前社保相关费率政策均有国家层面统筹制定,我区目前不具备政策制定权限。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扩大到上述5个行业,故下一步我区将积极落实上级各项税费政策,加强加快政策兑现,加快速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五是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工作。 落实“三服务”、“百行进万企”活动,继续推进“贷款码”、“越信融”平台使用,畅通融资服务工程;持续做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转贷、续贷支持。

(联系人:郭怡勰    联系电话:82120207)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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