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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21/2022-761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11 11:46
发布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名称 关于对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尊敬的钱兰萍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中提出的第220号提案即《关于家庭饲养宠物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1、关于犬只上证的建议。我区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犬类管理改革,开展实施“宠物(犬类)监管一件事”,对限养区(城区)内饲养的犬只必须免疫登记上证和接受年检。同时实施“一站式”的管理,以群众端支付宝+浙里办和管理端犬类管理平台+浙政钉的“两端四应用“为载体,实现养犬登记办证、免疫、年检全程线上“一网”通办,通过走访社区、小区,发放宣传册,开展全面宣传,现已覆盖城区全域。自1月份发出第一张电子犬证以来,已发出电子犬证4832张,辖区范围内犬只上证率大幅度上升,涉犬投诉下降明显。

2、关于对“遛狗必须拴绳”等不文明养犬现象采取措施的建议。进一步推进“宠物(犬类)监管一件事”,今年5月开始以执法末端的涉犬事件处置为切入点,深入推动犬类管理改革,在浙政钉构建多跨协同执法流转平台。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通过梳理八类涉犬事件处置场景,明确7个行业部门和21个属地镇街监管职责,在“一站式”管理基础上,实施“宠物(犬类)监管一件事”改革,由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浙政钉执法协同流转平台发起涉犬事件流转,线下协同,构建“上报归集—预处理—协同流转—协同处置—结果同步—结果反馈”的全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涉犬问题高效处置。

3、关于设置“宠物厕所”的建议。我局已在曹娥江两侧江滨公园设置了宠物粪便收集箱,里面由收集袋和收集工具,方便收集宠物粪便,防止污染环境。


联系人:丁枫

联系电话:0575-82191623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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