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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02/2022-76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财监督〔2022〕11号 | 公开日期: | 2022-07-14 16:46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经费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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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财监督〔2022〕11号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虞政办综[2022]5号)的精神,我们于2022年5月23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经费使用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如下检查意见: 一、 项目概况 森林资源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它能在很短时间内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给国家和人民和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意义重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门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标“重要窗口”,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构建指挥机构健全完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上下联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防火责任落实落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的防灭火工作机制,推进我区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经费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宣传及制作费10万元、扑救装备购置费15万元、比武演练经费30万元、电子考勤系统维护费15万元、物资库日常运行经费5万元、森林防火智慧天眼项目75万元;实际执行118.6万元,其中:宣传品制作0.975万元、禁火令制作费0.4万元、森林防灭火海报0.12万元、消防灭火用品采购16.661万元、消防用品采购22.6万元、智慧天眼服务费74.047万元、森林消防队伍轮训3.8万元。预算执行率79%。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经费使用情况和局整体财务资料检查,我们认为你单位项目管理能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管理比较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会计信息反映较为准确,政府购买服务基本能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但对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你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如下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偏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产,严格执行预算和制度”的规定。 (二)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制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符合《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规定。 四、整改意见 为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风险,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作为国家行使分配职能,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人代会批准、下达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精准地编制预算,是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的有力保证,必须高度重视。 (二)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系统、合理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能以文件代替制度;要细化资金管理操作细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以上整改事项,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财政监督局(附有关单据复印件)。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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