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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22-765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7-21 17:18
主题分类: 审计 文 号: 虞审〔2022〕7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审计项目“骏马奖”“蜗牛奖”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审计项目骏马奖”“蜗牛奖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新《审计法》要求,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审计项目进度滞后、质量风险等问题,以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双轮驱动,引导、倒逼审计项目提升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省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赛马机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骏马奖”“蜗牛奖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的原则。骏马奖项目应聚焦经济监督主业,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整改成效明显,审计工作中好的工作经验和亮点,对广大审计人员有积极借鉴和启发作用等。蜗牛奖项目评定依据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廉政风险、程序不到位、进度滞后、整改不力、成果低下等情况。

三、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当年度审计计划的所有项目,以审计组为主体进行评定,因客观原因项目延后、取消等特殊情形经向项目评审组申请、业务会议同意后可不参加评定。

四、项目评定一般安排在次年2-3月,采用审计组自评、评审组综合评定、民主测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结果通报的程序进行,通过综合评审共评出骏马奖项目6个、蜗牛奖项目2个。

 

第二章  评定方法和程序

 

五、局成立项目评审组,由总审计师任组长,法规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评审组应当独立、客观地对参评审计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规则、标准制订、流程进行全面把控。每个科室应推荐1名同志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应坚持一把尺子,统一评比标准,严格审核把关。

六、评选实行百分制,其中评审分值占80%(审计基础工作规范40%+审计成果50%+审计进度10%),综合评价占20%(班子赋分40%+中层赋分30%+一般干部赋分30%)。

七、自评环节。年度计划项目均参与自评。项目主审要及时收集审计成果,整理审计档案,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程序,认真完成自评,按时填写并上报《年度审计项目自评表》(附1),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参评项目的质量。

八、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为初选和评审两个环节。

1.初选环节:主审提交自评表和项目档案资料后,各责任科室应按自评表中审计报告、审计成效、审计整改、研究型审计、审计创新、其他审计情形等方面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赋分,法规和审理科进行汇总,并集中召开年度项目评审会议,对年度项目进行讨论赋分,并初筛12个具体参评项目,即分值较高的8个项目(8项目)和分值较低或质量把控不严的4个项目(4项目)。

2.评审环节:严格客观公正评审,评审组集中组织科室评审人员对前8项目和后4项目进行交叉评审和现场点评,评审后分别提交《年度审计项目评分表》(附件2)。参与评审人员要做好现场点评,及时总结项目特色亮点及不足,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九、复核环节。评审组汇总初选评审情况,对争议部分进行复核。评审分值由项目评审组根据基础工作规范占40%、审计成果占50%、审计进度占10%得出分数排名。

十、民主测评环节。组织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全体行政事业人员参加,前8项目和后4项目主审现场进行项目自评估(前8重点介绍成果、质量等方面的亮点,预计成效及不足,后4重点介绍项目质效低下原因、提出改进方向),全体参会人员根据《年度审计项目点评现场打分表》(附件3,对年度项目根据现场讲解结合平时工作进行现场打分,对审计质量、项目成效、审计组工作态度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章  评定结果及通报

 

十一、评审组根据评定结果汇总形成项目排名及情况说明,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形成最终蜗牛奖骏马奖名单。

十二、蜗牛奖骏马奖名单发文通报,并按局目标考核办法给予增减分体现,获评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法规和审理科要适时召开点评会,将评定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项目质量问题进行会上通报。

十三、本办法由局项目评审组负责解释,若评审期间,上级审计机关评审标准已发生变化,按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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