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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264/2022-76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汤委〔2022〕41号 公开日期: 2022-08-10 10:53
发布单位: 汤浦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汤浦镇2022年度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办(线):

    经研究决定,现将《汤浦镇2022年度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虞区汤浦镇委员会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汤浦镇2022年度行政(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浙里兴村治社场景应用实战实效,不断增强村党组织领导力、组织力,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全力推动双宜双富 幸福汤浦”建设,特制定2022年度行政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第二党代会、镇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勇毅笃行、唯实惟先”总体要求,大力开展项目攻坚突破年、共同富裕提质年、基层党建跃升年“三个年活动”,进一步激发村班子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社区)

、考核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体现导向,注重实绩、激励干事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综合考评,考核内容由月度考核、年度考核部分构成

(一)月度考核

行政村社月度考核得分=浙里兴村治社兴村榜月度考核得分*80%+浙里兴村治社应用效能考核得分

1.浙里兴村治社”兴村榜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基础工作、重大任务、创业承诺、应急处突、月度督考五大类,通过系统模型计算得分。

2.“浙里兴村治社”应用效能考核:满分为20分,实行倒扣分,每发生一起逾期件(包括签收逾期和办结逾期),每逾期1天扣1分;办件质量不高的或发现虚假办结件等情形被上级通报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村社书记未在工作日登录系统,每1次扣1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二)年度考核

行政村社年度考核得分=浙里兴村治社”兴村榜考核得分*70%+综合评价+飞单考核

1.浙里兴村治社”兴村榜年度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包括基础工作、重大任务、创业承诺、应急处突、督考工作、定性评价六大类,通过系统模型计算得分。

2.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村社互评、领导班子评价、机关干部评价三部分组成,满分30分。

村社互评:设满分6分,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得6分,位次每降一位减0.2分。

领导班子评价:设总分16分,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占8分,其他班子领导占8分,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得8分,位次每降一位减0.3分。

机关干部评价:设满分8分,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得8分,位次每降一位减0.3分。

此项由党建工作办负责考核。

3.飞单考核

有重大工作未列入“浙里兴村治社”赋分,但具有攻坚性、突破性、联动性的,由牵头办线或相关村社在工作启动前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报,年底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一事一议”方式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每个动态飞单事项对单个村社加减分一般不超过5分,单个村社所有飞单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奖金发放

1.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为团队考核,月度考核与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月度考核奖挂钩,计算出考核得分后,通过排名核定考核系数,确定考核奖,其中违反工作纪律直接扣至个人奖金。

月度考核奖=基础奖金*月度考核系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基础奖金为2000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基础奖金为1500元其他专职工作者基础奖为800,月度考核奖以季度为单位发放

根据8个村排名,按照分数高低,第1名系数为1.1,第2名系数为1.075,第3名系数为1.05,第4名系数为1.025,第5名系数为1,第6名系数为0.975,第7名系数为0.95,第8名系数为0.925。

舜水社区不参与排名,考核系数参照村级得分换算排名及系数。

如个人违反工作纪律,直接在“督事守纪-日常督考”中对团队进行扣分,并且对涉及个人、主任、副主任扣除相应奖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0元,未按要求坐班值班的每次扣5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0元,请销假制度无故执行不到位每次扣100元。

2)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活动的,每次扣10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0元
    3)上班时间进行炒股、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在明察暗访、效能督查中被查处的,镇级每次扣100元,区级每次扣200元,市级及以上每次扣300元

    4)出现追责问责情形,被约谈整改(谈话提醒)的每例扣100元,被通报批评的每例扣200元,被诫勉谈话的每例扣300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停职检查处理或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取消当月考核奖。

5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扣除

    以上奖金扣减除本人外,主任再扣减上述金额的1/2,副主任扣减上述金额的1/3,同一人因同一事项当月违纪的,主任、副主任至多扣2次,当事人奖金扣完为止。

此项由纪委、监察办负责考核并每月报送镇党政办。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与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奖挂钩,由浙里兴村治社兴村榜年度考核得分、综合评价、动态飞单考核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分*考核系数*每分奖金。

(1)考核第一名及年度进位奖实绩上浮。考核得分连续两年第一名和进位幅度最大且在前3位的村年度考核实绩上浮,考核结果、上浮幅度及每分奖金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村级人口系数上浮。(以202211日户籍人口为基准)

    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的,考核系数为1(舜岸村、蒋村村),在1000人以上,不足2000人的考核系数上浮0.05(霞里村、长山新村村、鹤湖村);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考核系数上浮0.1(汤浦村、霞越村、达郭村)。

    (二)否决条款

年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凡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村社,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党(总)支部、综合先进集体,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得评选区、镇综合类先进个人,具体情形为:村社“两委”、监会、经合社成员和其他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工作失职引发信访等突发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出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工作)中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的;上级领导就某项重点工作落后专门批示并提出整改要求的。

(三)资源倾斜

    全年度各项基础工作、项目完成情况优异的村社,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程排定、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适当倾斜。

区级以上另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考核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监察办、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各办线负责人为成员,党建办具体负责村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规范考核内容各办线负责做好日常监督和每月涉及考核的有关验收、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浙里兴村治社应用平台及时派单、督促、评分。

3.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该项得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办线在月考和年评中未实行差别化考核的,需向镇考核办说明情况。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228月份起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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