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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58/2022-770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15 16:42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
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 ||||||||||||||||||||||||||||||||||||||||||||||||||||||||||||||||||||||||||||||||||||||||||||||||||||||||||||||||||||||||||||||||||||||||||||||||||||||||||||||||||||||||||||||||||||||||||||||||||||||||||||||||||||||||||||||||||||||||||||||||||||||||||||||||||||||||||||||||||||||||||||||||||||||||||||||||||||||||||||||||||||||||||||||||||||||||||||||||||||||||||||||||||||||||||||||||||||||||||||||||||||||||||||||||||||||||||||||||||||||||||||||||||||||||||||||||||||||||||||||||||||||||||||||||||||||||||||||||||||||||||||||||||||||||||||||||||||||||||||||||||||||||||||||||||||||||||||||||||||||||||||||
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004个,从业人员3124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2%和58.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0.2%,零售业占29.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4.2%,零售业占35.8%(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占2.6%,私营企业占88.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4.9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7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2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5%和51.9%。负债合计201.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0.47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93个,从业人员429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0.4%和81.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外资投资企业人数较少。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2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8.2%。负债合计25.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9亿元(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25个,从业人员450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6.7%和1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1%,餐饮业占76.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8.1%,餐饮业占51.9%(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内资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占1.3%,有限责任公司占4.5%,私营企业占94.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5%(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38.1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3.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0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0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9.8%和36.5%。负债合计44.10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0.07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57个,从业人员32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5.3%和605.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8)。 表3-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41.8%。负债合计13.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1亿元(详见表3-9)。 表3-9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1414人。 (二)资产总计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3.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2亿元(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合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提供的基层数据汇总。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47个,比2013年末增长15.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2个,物业管理企业12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4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9%、89.4%和下降38.3%。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003人,比2013年末增长9.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70人,物业管理企业156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7%、22.3%和下降2.9%(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562.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8%。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545.6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7.3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5%、413.3%和305.1%。负债合计402.3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97亿元(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62个,从业人员94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3.2%和82.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9%,商务服务业占92.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4%,商务服务业占92.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3)。 表3-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0.9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9.4%。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8.42亿元。负债合计646.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21亿元(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0个,从业人员40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0.8%和94.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1.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1.6%(详见表3-15)。 表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4.2%。负债合计10.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2亿元(详见表3-16)。 表3-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3个,从业人员157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5.2%和35.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17)。 表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2.1%。负债合计2.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详见表3-18)。 表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32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2%和29.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个,从业人员417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0.0%和7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9.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4.7%。负债合计214.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88亿元,比2013年增长67.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5亿元。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59个,从业人员111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6%和11.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5个,从业人员9948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6%和增长4.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0亿元,比2013年增长373.3%。负债合计1.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6.24亿元,比2013年增长73.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16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556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0%和29.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9个,比2013年末下降3.3%,从业人员5059人,增长1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亿元,比2013年增长1370.6%。负债合计0.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56亿元,比2013年增长30.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08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98个,从业人员206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0.7%和89.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9个,比2013年末增长38.1%,从业人员243人,下降3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1亿元,比2013年增长14.9%。负债合计2.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6亿元,比2013年下降1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63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77个,比2013年末下降0.2%,从业人员11544人,下降10.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0.0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单个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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