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足额计提工会经费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正常工会福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一致,人均工会经费计提约为2240元左右,2022年共计提工会经费2424.33万元,40%上划部分为969.73万元。 同时,经了解,绍兴市三区中,柯桥、越城都实行定额管理(含40%上划部分),柯桥和越城每年定额安排2000元/人,我区每年安排的工会经费水平已高于其他两区。 针对你的“建议”,考虑到三区工会经费提取的平衡性,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建议继续按照现有计提基数口径每年予以计提。对于你提到的“工会福利(300元蛋糕和1500元节日福利)不能发足”的问题,建议可按照省总工会印发的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基层工会在结余资金不足时,确因开展活动和工作需要可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执行。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今后上级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我们也会在预算编制安排中适时予以考虑。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 行政事业科 徐芳 联系电话:82213902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