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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k151292752/2022-77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24 17:00 | |
发布单位: | 百官街道 | 有效性: |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放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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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在本区登记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实施时间: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淘汰置换流程 1.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 e 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支持政策,生成“e 行券”;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置换。 2.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 e 行在线”查验车主及车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照片,填写《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将非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移交至回收拆解企业和废旧电池回收企业。 3.回收拆解企业到回收代办点回收报废电动自行车时,查验车辆后在《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上盖章确认。回收拆解企业负责将车辆解体毁形,确保不再流入市场。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依法规范回收、处置废旧电池。 4.回收代办点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牌、《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送至公安部门进行注销。 5.公安部门对申请注销车辆进行注销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5-82028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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