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