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5:00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工)字[2023]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网址:http://td.zjgtjy.cn。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

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M2        

建筑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出让起始总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

高端智造集聚区

42611

1.5≤容积率≤1.8

>267.6

≥30.3

≥5.2

≥9997

1918

768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能耗标准要求:符合区域能评要求,且单位能耗增加值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号地块≥5.2(万元/吨标煤)。

(三)环境标准要求: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正式投入生产前取得总量平衡(调剂)意见或竞拍获得排污权,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4.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最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5.其他事项:(1)单位排放增加值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号地块≥9997(万元/吨),(2)参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四)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自合同约定的交地截止日起计算。

(五)竞价原则: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在不低于起始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具体详见《出让须知》。

(六)缴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地价款(以资金实际到账日计)。

(七)交地时间:出让地价款缴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八)动工时间: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号地块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九)建设期限: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号地块自合同约定动工之日24个月内竣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十)其他: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条件书》的有关情况。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并可向地块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咨询,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和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申请按照“先项目确认,再申请竞买”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和上虞区经信局出具《项目准入资格申请确认书》后,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G3-3号工业地块拟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项目。

(四)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五)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应在上虞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能从事本地块引进项目生产的新公司。

(六)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竞得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可由其法人出资且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七)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可在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网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出让文件。具体竞买申请程序详见《出让须知》。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

在2023年23日上午9时至2023年213日下午4 时

(二)网上竞价时间

 在2023年23日上午9时至2023年214   9时。

(三)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1.竞买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年23日上午9时起至2023年213日下午4时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出让活动。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项目准入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还须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上虞区“标准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其他竞买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本次出让活动委托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有疑问的可咨询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对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400-0878-19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对出让地块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575-82113134。

(四)本次出让信息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col/col1228984905/index.html)查询。

(五)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