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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02/2023-59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2 09:02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虞政办综〔2022〕21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上虞区财政局主动优化信息公开。一是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及时更新工作进展、重要政策、情况总结等内容;首次公开财政监管单位减租进度晾晒等内容。二是适时调整信息公开频次。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从每半年度公开优化至每季度公开。三是优化完善公开内容。统一公开领导成员照片,优化内容排版,设置固定字体及段落格式,确保内容整齐、布局合理。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按照规范流程,严把登记关、审核关、处理关和答复关,其中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三)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确保将单位内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大力聚焦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上虞财政”微信公众号这一财政重要展示窗口的运营建设,重点推送财政预决算、前沿政策、民生保障、会计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全年共推送图文消息92条,关注人数近6000人。同时积极对接浙江财政、绍兴财政、上虞发布、上虞日报等省市区媒体平台宣传财政变革、民生保障等内容,确保信息受众面更广、政策解读质更优。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督查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风险点的常态化排查,及时更新改进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审批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历年)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5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1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2023)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信息公开任务,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但对照高标准高质量政务公开目标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热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挖掘。当前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对群众关注热点的传播和回应。下步将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等传播媒介,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发布权威信息,提高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二是公开水平仍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新一年,我局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的联系,强化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力量建设,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根据2022年的测评整改反馈情况,我局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新一年我局将进一步注重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步探索引进第三方力量,采取图示图解、云展览、网络课堂、在线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多元化解读模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走在最前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通知0件,收费通知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总金额0元。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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