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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2399635/2023-59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6 10:29
发布单位: 区供销总社

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区供销总社根据上虞区委、区政府要求和上级社工作部署,围绕政府工作责任清单和全年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数字化改革、系统化集成为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加快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全社保持和谐稳定。2022年,区供销总社以区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和农合联网站为主体,公开政府信息。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供销总社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成员、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计划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建议提案、决策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多个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供销总社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共新增47条,其中领导成员11条(更新)、机构职能2条(更新)、内设机构10条(更新)、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3条、计划总结4条、财政信息5条、人事信息5条、建议提案1条、决策部署落实4条;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

区农合联网站设置了区社概况、工作动态、社务公开、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专题报道、文件传递等栏目,以宣传本系统资源,实现政务公开,促进区社信息建设。2022年,在区农合联网站上发布信息464条,其中工作动态224条,社务公开2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区供销总社对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公正。2022年,区供销总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和上虞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网站为依托,发布区社相关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内容,展示供销总社发展新形象,提升供销总社的公众认可度。围绕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着力打造一个公开信息、服务群众、对外宣传的综合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供销总社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当前和今后时期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社政府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公开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切实得到落实;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和第三方测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历年)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1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3)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社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每条信息都要有专人报送、专人审核、专人发布等工作细节和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完全融入到其他各项日常工作当中,打通了从信息产生到政务公开发布的便捷通道。但还是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基础薄弱,还存在公开意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公开渠道管理不严格,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编审不严格等问题。三是人员队伍专业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业务不熟悉、流程不规范、依法处理能力低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内容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区里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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