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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MB1674269F/2023-59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8 14:58
发布单位: 医保分局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度)

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任务

2022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1231日完成情况

1

提升大病、慢病医保报销额度,取消困难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救助起付线,全面推进“浙里医保·越惠保”,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报销提标政策。2022年1月起对医疗救助对象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推进“浙里医保·越惠保”参保缴费实现参保率≥70%目标任务。

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报销提标政策;落实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通知》(绍市医保〔202158 )精神;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等7部门发文取消困难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新认定的纳入低保、低边的支出型困难人员,认定前6个月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予以追溯救助截至12月31日,共追溯177人,救助金额136148.79元2月28日参保期结束,上虞区"浙里惠民保.越惠保"参保52.11万人,参保率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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