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新网2022(288)号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便民服务中心智慧化提升工程(一期)-评标区域等改造工程,于2023年1月20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永欣建设有限公司 | 陶燕林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233212128302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180日历天 | 达到符合现行 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8409991.00 | 98.7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叶士苗,证书号:浙建安 C(2022)0491878 |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B级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浙江一舜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 |
绍兴新中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规定,作否决处理。 |
公示期限自2023年1月20日12时至2023年1月30日12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