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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3-593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30 15:55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改革创新主线,全面依法履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统领,提升法治政府统治引领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激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宣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沙龙、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全年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周一集中夜学26次、专题讲课4次。积极培育“党建统领 生态护航”党建品牌,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挂联结对、吹哨报到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坚持全面依法履职,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1、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整改攻坚行动为抓手,推动空气质量提升,9月以来,坚持每日会商研判、督查通报,严格落实国控站“一点一策”管控措施,重点抓好秋冬季污染天气应对、秸秆禁烧联防联控,第四季度PM2.5浓度28.7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围绕异味治理,80家工业涂装企业完成废气专项整治,20家企业完成“科学治废气”,7家完成无组织废气治理和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4家完成源头替代,涉气信访量同比下降28.5%。

2、水环境治理不断巩固。围绕“五水共治”夺鼎目标,全面推进“找巡查挖”和巡河问题整改,落实污水零直排长效运维管理,推进杭州湾经开区省级标杆园区建设,东关、崧厦建成市级标杆乡镇。继续深入开展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建设,启动虞北平原河网水污染调查,完成2个省控断面的走航分析“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建成3公里生态缓冲带、钱上村河道水生态修复等工程,精准施策提升断面水质。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自查总结,印发实施《2022年上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对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田块,落实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84%。对42个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实质性启动国控点地下水水质提升工程,道墟化工退出地块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6家地下水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监测、落实管控措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稳定。

4、“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发力。以“四张清单”为抓手,创建“无废工厂”“无废机关”“无废小区”等12类“无废细胞”120个。建立以春晖能源为载体的一般固废收集处置体系模式,全年收运处置利用固废1.1万吨。完成蒿坝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梁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涉疫医疗废物区内100%闭环清运处置,累计清运处置934.75吨。“一智三化+四流畅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全面形成,实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发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资源化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法治政府执法有效力

1、体制机制实现创新突破。成立高规格的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有机整合原有专班,推动形成大环保格局。同时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创新组建区生态环境观察员队伍,开创多渠道沟通新路径。

2、数字化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创建“三个一”,首创一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绘制一张园区资源协同图谱,建立一个节余排污权指标周转池,创新节余排污权指标租赁、危废“点对点”利用两项制度,数智平台于6月试运行、11月正式上架,在减碳、降污上作了有益尝试。上级领导多次专题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平台在省市数字政府例会上演示介绍,被评为绍兴市“最佳应用”,并被省厅作为典型成果上报生态环境部推广。

3、试点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在全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会上交流发言。二是推进省级“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24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全市首例资源环境领域赔偿案件。

4、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项督查,坚决有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督察问题整改,以省委“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举一反三对标自查,对已整改问题坚持每月一次“回头看”,未出现反弹,未在上级暗访督察中出我区现典型问题,6件第三轮省督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检查,整改环境隐患383个,194家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建设水环境多级防控体系,建立企业互救机制,环境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提升。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4件,处罚金额984.99万元,移送公安4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人。

(三)坚持人民主体,深化法治政府服务亲和力

1、服务举措扎实有效。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做好市区搬迁化工项目环评服务和要素保障,助力东湖高科项目落地。二是开展服务解难。健全局领导带头结对帮扶制度,解决环保难题130余个。三是开展“体检式”检查,清单式告知;推行首错免罚制度,对12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2、监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建成数字化执法办案区,统一标识、车辆、服装,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审查等制度。二是严格执法办案。立案查处案件同比排名全市第二,处罚金额全市第一,五类案件数全市第一。三是应急能力建设。建设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创新企业间互救机制,顺利完成美诺华火灾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并在全省系统业务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坚持息诉止争,增强法治政府纠纷化解力

1、稳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周一夜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持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托区电视台《法治上虞》栏目,制作并播出一期生态环境法治专题节目。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依托生态环境促进会,面向企业开展大气环境治理法律政策宣贯、《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等活动。

2、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发布执法办案绩效考评和案件质量通报,本年度已下发执法办案绩效考评通报8期、案件质量通报3期。组织开展处罚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研讨会、执法业务考试,推动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不断提升。创新法制培训模式,中队执法业务骨干上台授课,分享交流执法办案经验,持续提升执法一线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2022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围绕环境质量、生态满意度“双提升”目标,大力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浙江县域标杆。坚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持续做好改革创新,切实加强服务保障。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 贯通运用“浙里无废”应用,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智平台,探索开发新场景应用。二是加强服务保障。推动制度创新,深化节余排污权租赁改革办法,试点开展排污权“分区赋权”。持续做好环保服务解难和要素保障工作。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迎亚运”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体检帮扶,试点推行乡镇环保管家制度。

(二)继续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源头治理”行动。

围绕全年复议诉讼“零违法、零撤销”工作目标,持续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提升行动。通过法制学习培训、执法业务考试、案件质量通报、执法绩效考评通报等措施,从源头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的同时逐步提高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同时紧盯案件办理各环节时限,逐步提升案件办理速度。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亚运会环境保障为主线,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新“三五七”工作,试点开展全域污水零直排标杆建设,创新实施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完成虞北平原水质调查,确保断面水质达标。二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和制伞等产业集群治理,加快老旧移动源淘汰和清洁化改造,加强污染天气管控应对,完成异味评价体系三期建设,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三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抓好道墟化工退出地块安全利用,完成地下水国考点水质治理提升工程,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持续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灰飞利用等一批资源化项目建设,拓展“无废细胞”创建类型,夯实“升星晋级”基础。

(四)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是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用好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快推进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每月一次“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环保设施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建立企业自查、执法抽查机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重点区域日常监测监管,线上线下联动,加强问题主动发现。三是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常态化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健全园区企业互救机制,完善企业应急物资储备,防患未然提升风险应对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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