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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307/2023-00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09 10:53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4条。其中,政策文件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政策解读4,其他文件4条),规划计划4条(其中计划总结3条,规划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51条,人事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重点领域(科研经费使用监管)1条,财政信息3条,建议提案3条,权责清单2条,决策部署信息3条,意见征集及反馈1条。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24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单位人事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科技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

4.监督管理情况:落实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坚决杜绝信息不实、品质不良信息发布。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区科技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着力做好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5.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设立了“曹娥江科创走廊”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科技信息,扩大科技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科技创新政策,通报科技项目立项情况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提升,公开领域不断扩大、主体不断延伸,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专业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亟待提升。2023年,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合理设置公开栏目。根据企业和群众对科技信息公开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设计信息公开栏目,合理设置科技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

二、深化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新阶段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事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主动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经常性与其他县市相关部门开展探讨交流,进一步提升科技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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