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上虞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决策部署落实
索引号: 11330682MB184853X6/2023-77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23 12:12
发布单位: 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327日525日,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对赵伟平同志20213月至202212月任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办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我办多次召开审计专题工作会议,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任赵伟平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袁合金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对接、督查落实。

2.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审计报告反馈的4个方面9项整改内容和其他问题清单反馈的6项整改内容,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建立措施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和佐证材料清单,切实做到审计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压实整改责任。党工委书记、主任赵伟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审计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结果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按照职责分工逐一领办,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

4.注重举一反三。在立足于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剖析根源,立足长远,新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智能化改造提升奖励政策审核管理不到位导致重复奖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对重复补助企业投资设备的奖励资金已于6月12日前全部收回并退回财政。同时,我办将相关奖补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函告区经信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奖补资金的审核,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监督提醒。

2.关于“26.59万元涉企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至今年9月4日,26.59万元涉企保证金已全部退还。今后,我办将时刻关注各项目保证金到期履约情况,对履约结束、项目承接方无需承担后续责任的保证金,主动发起退付提醒,通知项目承接方提出保证金退付申请,及时做好资金退付工作。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7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措施:经与区经信局和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对接,我办将区经信局下发的5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项目等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宣传工作中;将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发的25万元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异味评价体系建设、异味评价体系运维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杭州湾经开区绿色发展建设成效。

(三)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二号闸区域征迁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至6月16日,多付的政策补偿款已全部追回,并对农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和征迁管理;同时我办制定《农场土地政策处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征迁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关于“结余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未列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关于滨海新城工程赔偿款、工作经费利息收入,我办已与区财政局对接,在11月6日全部上缴财政。今后,我办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结余资金使用管理。

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涉及的固定资产相关问题均已核实整改,下阶段,我办将修订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增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细则,严格依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取得的资产及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4.关于“车辆租赁未按规定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我办已于6月21日停止涉及车辆的租赁行为。今后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车租用。

5.关于“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我办已对相关工程项目,根据合同履约情况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监理费用。在今后工程管理中,我办将严格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机构签证的完成工程量等资料支付工程款,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相一致。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超发下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4.6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超发的下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4.66万元已在6月份工资发放时扣除收回,并全部缴入财政。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虞财社〔2015〕1号文件精神,规范发放工资、奖金和各项津补贴。

(五)赵伟平同志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其他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农场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我办已就农场固定资产已于今年5月初在账套上计提折旧。

2.关于“报废车辆未及时进行账务调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已根据《关于及时办理绍兴市上虞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涉改车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的函》文件精神,在5月31日对报废车辆进行财务核销。

3.关于“款项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已进一步理清相关派驻站所的属地保障经费范围,对确需属地保障的费用列入年初预算。对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的事项已于2021年区委巡察事项中进行了整改,后期均由金盾劳务中心将保障经费打入对公账户。对于保障经费无发票问题已做好整改落实。

4.关于“征收苗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对相关征收苗木已登记造册并落实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到位;同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严格落实苗木管理职责。

5.关于“农场服务中心长期挂账的长期投资、存货等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我办已对账面余额长期投资再次向区财政(国资)部门报告要求核销;同时对余额存货挂账按照相关规定,报区财政审批,进行销账。

6.关于“对市政公用设施委托代管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质性考核,存在管理费结算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措施:自2023年6月,我办与杭州湾经控集团下属虞发市政签订了《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北片基础设施养护委托协议》,从原来委托代管的方式更改为委托负责制,我办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向其支付保障资金。关于管理费结算进度缓慢问题,我办已与圆通市政对接,督促其尽快提交资料,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管理费用结算。

三、举一反三,有效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我办将把本次经责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力戒形式主义、保持力度不减,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全部高质量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分步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对标对表,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在持续深化审计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从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民主决策、夯实基层工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守规循矩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强化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1123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