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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02/2023-77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3-11-09 14:10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有效性:

关于2023年度财政专项政策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专项政策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2023年第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财政专项政策资金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316号)文件《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虞政办综〔20234精神,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对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投资和大数据审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3单位进行了财政专项政策资金(含会计监督)检查,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查前公示

本次检查主要以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部分项目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检查主要围绕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以及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的政策依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审核、拨付和使用情况等;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等;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控制等财经纪律是否落实;是否违反“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存在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的行为;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较过去有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程度违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资金管理有待规范。区住建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质检费未列入预算,所需费用自行调剂支出;区审计局审计中心中介审计费拨付不及时。

2.资料审核有待严格。自规局上虞分局自然资源和行政执法项目个别合同缺少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执法监督费支付尾款时未附完成证明资料。

3.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区住建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普查成果虽按时提交,但未能及时通过质检;自规局上虞分局自然资源和行政执法项目违法用地整改率未能达到工作目标;区审计局审计中心中介审计项目为按合同规定对中标中介单位实施专项考核。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给予被查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推进等整改处理意见,并督促单位予以整改落实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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