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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3-77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 12- 11 11: 16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11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构名称: 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机构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协调、修改和审核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区政府重要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受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二)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和参与对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对区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四)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绍兴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做好区政府值班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

 

(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九)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年度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区政府、区府办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并做好统计工作;履行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具体职能;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拟订全区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报批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政策规定和纪律教育,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收缴、查验和保管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来我区访问外宾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负责协调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我区与国外的结好工作,负责日常联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记者来我区采访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履行值守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

 

(十三)代表区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

 

(十四)管理区级机关事务、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秘书科、行政管理科、督查科、法规科、政务公开科、信息调研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外事科、政务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胡关炎
传真: 0575-82217500
受理投诉部门: 秘书科
受理投诉电话: 0575-82212273
联系方式: 0575-82212273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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